关于涉外公证资料(涉外公证事项)

申请公证的当事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填妥的《公证认证申请表》;

二、公证当事人有效的中国护照原件及带照片资料页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还须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应委托证明材料;

三、公证当事人有效的居留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四、需要公证的文书,如声明书、委托书等;

五、申请公证事项的证明材料,如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六、驻外使领馆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仅为一般介绍,请有办证需求的申请人登陆相关驻外使领馆网站查询,或径向领事窗口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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