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性消化不良可自我药疗(功能性消化不良治疗药物)

消化不良是消化系统最常见的症状,主要表现为集中在上腹部正中或其周围区域的疼痛或不适感。消化不良可分为器质性消化不良和功能性消化不良,我们这里主要讨论功能性消化不良。一般地说,出现以下情况者可考虑为功能性消化不良:

1.持续性或反复发作的上腹部胀满、嗳气、早饱、食欲不振、胀气、局部灼热感、嘈杂、恶心或呕吐等症。

2.内镜检查正常或排除了慢性胃炎活动期(如出血、糜烂)以及溃疡、肿瘤等器质性病变。

3.实验室、B超检查或X线检查排除了肝、胆、胰等脏器的器质性病变。

4.追踪随访2~5年,并经2次以上胃镜复查,未发现新的器质性病变。

也就是说,功能性消化不良患者没有器质性疾病,无组织结构的异常及生化方面的改变,旧称非溃疡性消化不良。通常我们认为,功能性消化不良患者可以适当进行自我调理及药物治疗。

器质性消化不良 器质性消化不良可通过有关检查显示相关病因,如消化性溃疡、糜烂性胃炎、食管炎及恶性肿瘤等,也包括全身性系统疾病引起的消化功能异常,如糖尿病性消化不良、进行性系统性硬皮病等。

器质性消化不良需要进行相应的专科规范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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