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美猴王影业诉张纪中案件判决
湖南影业发文
12月13日,湖南影业官方在社交平台发文称湖南美猴王影业有限公司起诉张纪中案件今日上午判决,宣判张纪中十日内归还500万借款以及截止至归还日的利息。
张纪中被判要还美猴王影业500万借款及利息
法院认为张纪中本人签署的《借款合同》作为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和借贷关系实际发生的直接证据。张纪中拿出与樊馨蔓的离婚协议辩称应由樊馨蔓偿还债务,法院审核后认为,离婚协议是张纪中与樊馨蔓签订,与公司起诉张纪中偿还借款的纠纷无涉。《借款合同》虽对还款做出约定,张纪中可在电影剧本创作完毕且剧本创作产生收益后再偿还5000000元借款,但张纪中在公司催要剧本后并未交付,剧本至今未产生收益,在此情况下,公司要求张纪中归还借款理由正当,法院予以支持。法院判决张纪中于十日内归还湖南美猴王影业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000000元,及支付利息264753.42元(暂计至2022年5月31日)。
张纪中发文
据悉,今年5月20日,有媒体报道称导演张纪中被湖南美猴王影业有限公司起诉,案由为借款合同纠纷。5月21日,张纪中发文回应称,该案件实为某人歪曲事实、捏造是非的诬告。且已第一时间委托律师并积极应诉。
张纪中
张纪中,1951年5月23日出生于山东省菏泽市。中国内地男导演、制片人,监制、演员。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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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娱乐5月20日报道 5月20日,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湖南美猴王影业有限公司与著名导演张纪中的合同纠纷案开庭,由于张纪中方延迟提交证据,庭审变更为交换证据。
据悉,张纪中在2010年担任美猴王影业总经理期间从该公司借款200万元,后偿还121万余元,剩余78万8千余元经多次催要至今未偿还。
2015年,该公司与张纪中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向张纪中借款1000万元,张纪中可在《美猴王》剧本创作完成且作品产生收益后偿还借款。
之后,该公司按照约定向张纪中转账第一笔借款500万元,但张纪中并未按时交付《美猴王》剧本,且至今也仍未偿还上述500万元借款,美猴王影业故同时提起诉讼。
有法律专业人士认为,如若上述款项确实是张纪中在湖南美猴王影业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实际控制人期间,自己签字和支出的,而张纪中无法证明已经还款,并拒绝履行78万8千余元以及另500万元款项的还款义务,在这种情况下,美猴王影业或将诉讼张纪中涉嫌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张纪中的公司"纪中文化",最近几年的营收都是亏损的,有些项目甚至负债累累。张纪中和樊馨蔓的离婚官司当年也是闹得满城风雨。
1988年,张纪中和央视美女导演樊馨蔓在学生时代相识,并热恋12年,两人在学生时代的恋爱故事为人称道,于2002年登记结婚。可世事难料,两人的婚姻和情感逐渐产生了隔阂,他们的婚姻不仅没有维持到最后,还撕破了脸。
2016年,网上突然传出张纪中和樊馨蔓婚变的消息,还有媒体指出樊馨蔓婚内出轨。樊馨蔓接受了媒体采访,爆料称张纪中才是出轨之人,并表示对方有一个私生子。两人除了线上互相指责,线下还动起手来,最后双双进入医院,从6月份闹到12月底,才离异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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