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是否可以同合伙企业之间进行交易

1、合伙人可以在不得损害其他合伙人利益的前提下,依法同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根据现行相关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因此合伙人可以在不损害其他合伙人利益时,同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2、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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