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者权利的内容是什么,表演者权利的主要内容

表演者权利,是指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的权利。表演者权利是民法领域中著作权的一种,是民法中对于表演者应当享有的权利的一种确认。表演者权利分为两种类型:
(一)人身权利
1、表明表演者身份。也称姓名受尊重权,表演者对其表演所享有的表示其表演者身份的权利,类似于著作权人所享有的署名权。和著作权中的署名权相同,表演者可以署名、可以不署名、可以署真名、也可以署艺名。不同艺术形式的表演的署名习惯不同,通常有如下几种形式:
(1)在演出广告、宣传栏、节目单或者文艺刊物刊登的剧照上标明表演团体和演员的名称和姓名;
(2)有些节目在表演之前由主持人介绍表演者的姓名;
(3)由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报表演者的姓名;
(4)通过字幕在屏幕上显示表演者的姓名等。
2、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也称表演受尊重权,类似于著作权中的尊重作品权。表演形象是由表演者所表现出来的艺术作品中的形象,即便是人物形象也不同于表演者的本来形象。
(二)财产权利
根据中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表演者的财产权利包括: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凡是《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的可能对著作权人利益产生影响的各种利用表演者的表演的各种行为均应该属于表演者的财产权的范围,其根本原因是表演者的表演和创作、表演者权和著作权在性质上的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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