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怎样认定共同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共同犯罪)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自然人,单位不构成本罪的主体。如果行为人与信贷员共同实施贷款诈骗罪则分情况处理:信贷员为国家工作人员时,其成立贪污罪的实行犯和贷款诈骗罪的帮助犯的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处罚;行为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实行犯和贪污罪的帮助犯的想象竞合,择一重罪处罚。信贷员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时,行为人成立贷款诈骗罪的实行犯,信贷员成立贷款诈骗罪的帮助犯,同时信贷员成立职务侵占罪的实行犯,行为人成立职务侵占罪的帮助犯,属于想象竞合的情形,择一重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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