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的保密协议可否具有法律有效性

1、不论是在劳动合同时限内的保密,还是劳动合同时限期满后竞业禁止时限内的保密,均应要求公司支付保密花费,以及支付方式。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能够在劳动合同中商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能够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商定竞业限制条款,并商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时限内按月予以劳动者经济赔偿。劳动者违背竞业限制商定的,应当按照商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当事人之间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书面或表面信息,商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的协议。负有保密义务的当事人违背协议商定,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将要承受民事职责甚至刑事职责。保密协议通常包括保密内容、职责主体、保密时限、保密义务及违约职责等条款。保密协议能够分为一方保密协议和两方保密协议。一方保密协议是指一方对另一方一方面负有保密义务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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