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意外经抢救治疗后,但交警大队那边职责认定书等之类文件还未提供怎么办

法律限定《交通意外职责认定书》做出的时间可根据《道路交通意外处置流程限定》相关限定:
1、交警应当在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意外职责书;
2、对于交通肇事逃跑案件的,在查获肇事车辆和行驶人后10日内作出;
3、对于需要进行检验、判定的,应当得出结论之日起五日内作出。《交通意外职责认定书》可能延迟做出的情形
1、侵权车辆和侵权者身份不明,即不能查获肇事车辆和行驶人。这种情况下职责认定书只能待肇事案侦破后10日内制作,但受害人及其亲属享有向交警询问案件侦办情况的权利,交警部门应当配合告知;
2、案件需要检验或者判定的,据法律相关限定检验或判定在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通常时限为20日,超出的需经上一级部门准许,最长不得超出60日。
3、除了因逃跑交通意外尚未侦破外,通常的交通意外,职责认定书为在10日内制作,需要判定或检验的通常在20日左右,特殊情况最长的会需要两个月。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FB8260@QQ.COM 一经查实,立刻删除。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 (有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