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支付租金的期限是多久

1、房屋租赁合同支付租金的期限属于当事人自行约定的内容。
2、如果没有约定,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的规定,未签订补充协议,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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