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他人名义购房,签署协议时应该明确什么

在以他人名义购房前,应当签署书面协议,明确以下几点:
(1)、以他人名义买房的事实,房产的权属归实际购房人所有,房款由实际购房人支付。
(2)、名义购房人不配合办理交付或日后的过户手续,或将房子权属占为己有、将房子擅自处分、因个人债务等原因导致房产被查封或处置的,实际购买人有权根据情况要求对方返还房款并赔偿损失,损失以违约金的形式预先固定下来,比如人民币多少万元整。
(3)、要让名义购房人的配偶知晓并确认以对方名义购房的事实,避免对方配偶到时候主张所购的住宅为夫妻共同财产。
(4)、可在协议中事先约定好,名义购房的做法是否是有偿。在名义购房人帮助签署购房合同、办理交房等事宜,或因政策等因素影响名义购房人自身权益的情况下,实际购房人自愿向其支付一定金额的报酬,具体金额依照双方商榷结果而定。如名义购房人违约,则无权索要报酬。此外,还应当注意保存好购房合同、房款支付凭等资料,以便主张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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