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可以确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调解不成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碎,调解无效,应允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允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另一半者与他人同住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凌虐、抛弃家庭人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家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碎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议离婚诉讼的,应允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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