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部伤残鉴定是单处达到十厘米还是累计

在人身损害伤残鉴定中,面部伤残评定中,对瘢痕形成10cm,构成十级伤残,是指累计长度,不是单个瘢痕长度。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国安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5.10十级5.10.2 头面部损伤
1、面颅骨部分缺损或者畸形,影响面容;
2、头皮瘢痕形成或者无毛发,面积达40cm2;
3、面部条状瘢痕形成(宽度达0.2cm),累计长度达6cm,其中至少3cm位于面部中心区;
4、面部条状瘢痕形成,累计长度达10cm;
5、面部块状瘢痕形成,单块面积达3cm2,或者多块累计面积达5cm2;
6、面部片状细小瘢痕形成或者色素异常,累计面积达10c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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