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的孩子亲生父母可以去要回去的吗

1、亲生父母和孩子的关系从收养关系成立的那一刻起,就消失了,因此也无权将孩子要回去。除非亲生父母和养父母就解除收养关系达成一致的意见,那么是可以将孩子要回去的,需要注意的是,当孩子满八岁了,还要征询孩子的意见;或者养父母有虐待、遗弃等伤害孩子的行为,那么亲生父母是可以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将孩子带回去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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