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安溪美宣化村11头猪已重新挖出进行无害化处理

  近日,溪美宣化村一家无证经营的养猪场因未按规定进行病死畜无害化处理,将11头病死猪随意掩埋在废弃田里和溪边,被请求限期整改。这是南安首次立案查处未按规定进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养猪场。

  昨日,记者从市农业局知道到,该养猪场已于日前将11头病死猪重新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事件】

  病死猪随意掩埋养猪场被请求整改

  6日,有群众举报,溪美街道宣化村一家养猪场随意将病死猪掩埋在农田和溪边,并将生猪排泄物直接排放堤洹溪中。

  随后,市农业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市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走访现场发明,该养猪场为无证经营,附近的小溪两边及废弃农田里有7处病死猪掩埋点,的确存在将11头病死猪随意掩埋的情况。该养猪场还将生猪排泄物直接排放到溪里,环保工作人员立即对直排污水进行取样检测。

  当天,市农业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请求该养猪场在1天之内对随意掩埋的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

  7日,该养猪场业主按照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请求,在山边选择处理地点,对7处掩埋点的11头病死猪进行无害化深埋处理。同时,对新旧处理场所和周边环境进行消毒。

  【现场】

  11头病死猪尽成无害化处理

  昨日,记者来到这家养猪场。

  “年前那会天气忽然变寒,死了10多头猪,就随便埋在田边了。”养猪场的尽职人之一谢先生告诉记者,7日,在市农业局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养猪场重新选择怨码小溪和农田的山边,运用挖掘机等将11头病死猪重新挖出进行深埋。

  “深埋应该选择地势高燥、处于下风向的地点。”市农业局工作人员说,掩埋坑底应高出地下水位1.5米以上,要防渗、防漏,坑底撒一层厚度2-5厘米的生石灰或漂白粉等消毒药,将动物尸体投入坑内,最上层距离地表1.5米以上,覆土厚度不少于1-1.2米。

  记者在养猪场外看到,从养猪场内延伸出一条管道至养猪场外的化粪池。谢先生说,现在养猪场内的粪水是通过这条管道排进化粪池内,记者走访周边,未发明有排泄物直接排放堤洹溪中。

  谢先生告诉记者,该养猪场的尽职人是河南谢氏兄弟和南安本地人林某,现有存栏300头。“养猪场是去年成立的,目前相关手续还在办理当中。”

  【部门】

  病死畜禽随意掩埋或抛弃约摸会传播动物疫病

  记者知道到,以往发生病死畜禽随意掩埋或者抛弃的情况,由于无法确认当事责任人,最后都不了了之。此次事件,养猪场尽职人谢氏兄弟和林某均承认随意掩埋死猪,根据《动物防疫法》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市农业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对此进行立案查处。

  “病死畜禽约摸携带传染病原体,不进行无害化处理,约摸会传播动物疫病,甚至引起大规模畜禽死亡,造成经济损失。”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陈泽金告诉记者,将病死畜禽抛弃在自然环境中,极易污染空气、水源,还约摸被不法分子加工、贩卖,被人食用后,约摸会导致人感染人畜共患病或发生食物中毒等。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主意包括焚烧法、化制法、掩埋法、发酵法等,也可采用其他物理、化学、生物等主意,但要达到泯灭其所带的病原体、消除动物尸体危害和保护环境的目的。

  根据《动物防疫法》,未按请求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病因不明的动物尸体,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3000元以下罚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明抛弃死亡畜禽行为后,可向发明地村委会、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举报。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FB8260@QQ.COM 一经查实,立刻删除。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 (有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