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认定证明办理指南

  长沙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认定证明办理如下:

  一、认定标准

  长沙市住房保障低收入标准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每月不高于1893元(含),

  中等偏下收入标准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每月1893元(不含)至2524元(含)。

  住房保障收入认定标准调整以市人民政府统一颁布的为准。

  

  二、认定所需材料

  申请家庭在提交书面申请时,应当提供户口簿、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下列证件、证明:

  1、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提供户主出具的人户分离的情况说明和居住地居(村)民委员出具的在当地的房屋、收入证明。

  2、自缴基本社会保险费用的凭证,以及相关补贴凭证。

  3、其他必要证明。

  三、认定方式

  申请家庭在取得住房保障部门确认的住房保障申请表后,向户籍所在地(非本市城区城市户籍的,为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住房保障收入认定申请。受申请人委托,居(村)民委员会也可代为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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