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打人事件引发“轻伤不轻”热议
来源:封面新闻
封面新闻见习记者 罗石芊
6月21日,河北省公安厅就“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中受伤人员情况发布官方通报。通报称,6月20日,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王某某、刘某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远某、李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公告一出,便引发网友热议和质疑,一场“轻伤不轻、重伤很重”的伤情普及也在网络上展开。
无独有偶,6年前,一名女子在丽江烧烤摊遭多名男子辱骂暴打,被用碎酒瓶划脸且录下视频、钱包丢失,最终该受伤女子伤情鉴定意见为轻伤二级,涉案人员最高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看起来那么严重,为什么只是轻伤?”针对网友质疑,6月22日,封面新闻记者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阮齐林,就该事件中的多个疑问点进行解读。
陈某志或被数罪并罚
“轻伤是界定刑事犯罪的标准”
阮齐林介绍到,其实刑法中并没有轻伤这一“概念”,轻伤只是界定刑事犯罪的标准,“如果没有达到轻伤的标准,那么就由公安机关处理,如果造成了轻伤以上的结果,就认为是故意伤害,需要移送人民检察院。”
在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发生后,河北省公安厅并没有在第一时间对伤者伤情进行官方通报,而是在21日才发布通报。中间的11天时间中,公众对伤者未知的伤情情况纷纷表示担忧,那么在此次案件中,伤情鉴定时间是否存在滞后等情况?
阮齐林表示,在鉴定的过程中,专业人士除了会根据伤者当时病例报告作出判断外,还会考虑之后的恢复情况。“伤情鉴定一般是以当时的伤势,并综合之后的情况进行考量,看之后有没有发生更为严重的结果,例如留下后遗症等。”
资料图
“应调整对伤情结果的判定”
在“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中,受伤女子的轻伤、轻微伤也受到了“质疑”,但背后其实更多的是对其对应刑罚的思考。
伤情与处罚不匹配,今后应该怎么解决?对此,阮齐林认为问题主要在两个方面,首先是入罪标准较宽容,“如果要进行治安处罚,也要造成轻微伤才行,这个说明对暴力行为还是较为宽容。”
第二个是应该调整对伤情结果的判定,“我认为在之后可以将《刑法》中故意伤害的标准定为轻微伤,现行的轻伤算成重伤,再在重伤中分级进行量刑”。
在相关报道评论中,记者注意到,许多网友提出了在大多数暴力事件中,受害者通常会伴有一定的精神创伤。对此,记者向阮齐林问及伤情鉴定标准中只是针对身体伤害进行评估,之后的鉴定标准中心理创伤类的评估是否可以纳入参考?他表示,该方面的评估很难判定,“如果被害人出于对被告人不满而假装心理创伤严重,这个是很难判断出来的,因此依靠人体损伤程度来界定较为客观、公正。”
官方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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