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满城区2022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公告

  保定市满城区2022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公告

  为促进保定市满城区普通高中教育持续发展,满足高素质教育人才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高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

  (二)坚持严格标准,按岗选聘的原则。

  (三)坚持择优引进,规范操作的原则。

  二、选聘名额

  本次公开选聘教师共60人(具体科目见附表)。

  三、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35周岁以下,即1986年6月20日后出生。应聘者须具有保定市户籍或生源地(含定州市和雄安新区)。

  2.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敬业奉献和改革创新精神。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3)省部共建师范类院校(不含独立学院)师范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5.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有一项与应聘岗位专业一致或相近。

  6.应聘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岗位普通话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7.应聘人员教师资格证不做要求。无教师资格证可以报名应聘,但须在任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因个人原因未取得的,予以解聘。

  8.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户籍、等级证书、档案关系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20日。

  (二)其他条件

  1.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2.本次招聘部分岗位仅限高校毕业生报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 号),《岗位信息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毕业后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下列人员不在选聘范围内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5.保定市满城区在编教师和聘任制教师。

  四、选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2)电话报名。选择电话报名人员务必在报名期间与应聘学校联系相关事宜,否则不能参加面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2年6月27日9:00-2022年7月1日17:00

  3.报名地点:保定市第二十八中学(保定市满城区通济街828号)。

  4.报名电话: 金老师(电话0312-5578028)

  李老师(电话0312-5570028)

  (二)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需填写《保定市满城区2022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报名表》,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或就业协议书)等个人材料。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实际通知为准。

  2.面试分试讲和答辩,共100分。采取体操打分法。试讲与答辩合并打分,其中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程序。当天在面试地点公布成绩。

  (1)试讲:试讲教材为满城区现行教材,试讲章节面试现场由评委抽取。同一学科试讲内容相同、准备时间相同,试讲结束后,直接进入答辩环节。

  试讲内容为教学达标情况、重点难点把握、教学方法选择、板书技能、教学体态仪表等。通过试讲主要考察应聘教师的仪表仪态,形象气质,反应能力,应聘教师把握教材的能力和驾驭课堂的能力。

  (2)答辩:评委小组结合应聘教师的试讲内容、试讲情况及岗位要求、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提出答辩问题。

  应聘者准备时间为15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试讲与答辩时间转换由考生自行把握,但每个人总体不能超过15分钟。评委依据评分标准对应聘教师的试讲、答辩进行打分。

  3.面试完当天,在面试地点和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按照职位选聘人数与考试成绩排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考核程序的顺序为: 学历层次高的、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出生时间早者。

  (四)考核

  对面试合格人员通过查阅档案、座谈等方式进行考核。主要对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其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岗位要求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无故不能按规定提供上述资料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体检

  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1.公示:选聘结果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递补:在考核、体检、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出的岗位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并列时,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考核的顺序。

  (七)聘用与待遇

  1.聘用:本次选聘教师为聘任制教师。公示无异议,应聘聘任制教师合格人员由区教体局组织用人单位填写《保定市聘任制教师聘用审批备案表》一式五份,连同聘用人员花名册报同级财政、编制、人社部门备案;用人单位与聘任制教师签订《使用聘任制教师数人员聘任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作满一年后经考核合格纳入正式编制。

  2.待遇:聘任制教师新聘人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考核管理,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在编教师执行,依法参加企业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选聘工作在区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同时,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建立严格的责任保障机制,确保不发生泄密等事故。

  (五)为做好选聘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身体健康,确保我区选聘工作平稳、安全、顺利,按照考生防疫须知严格落实防疫防控工作。

  咨询电话:

  保定第28中学:0312-5578028;

  满城区教体局: 0312-7163308;

  满城区人社局: 0312-7028358;

  监督举报电话: 0312-7028360;0312-716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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