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操作指引
用户投稿 2023-04-18 热点
功能说明
出租人用户或者承租人用户发起合同备案,系统自动发送至监管平台的政务端。政务端审核通过后,出租人或承租人可发起合同备案。
操作流程
出租人或者承租人用户点击“备案申请”,选出所要查询的房屋,点击“下一步”。
进入合同信息界面,核对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进入上传资料界面,按要求上传出租人和承租人等信息,点击“下一步”,即完成备案申请,待监管平台政府端审核。
如在系统设置网签后自动备案,则可点击“个人中心”—“我的租赁备案”查询该自动备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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