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隔离险缘何成了“烫手山芋”
苏向杲
承保隔离险的险企最近麻烦不断,先是部分险企以“上海地区没有中高风险区”为由拒赔隔离险登上热搜,后是近期大量投保人投诉险企不合理拒赔隔离险。网红隔离险一时成了“烫手山芋”。
实际上,与当下备受争议截然相反的是,在推出之初,隔离险曾受到了消费者与险企双方的追捧,尤其在一些互联网平台爆火。在这样的背景下,10余家险企先后推出了类似产品。
隔离险爆火,一方面与其切中消费者痛点、价格亲民有关。疫情期间消费者被隔离的风险陡增,而此前无相关保险分散风险,且隔离险的价格只有几十元,一旦被隔离则可获得数千元赔偿,保险的杠杆作用明显。另一方面,由于隔离险可以扩大线上流量,增强公司美誉度,险企也热衷于推动该险种。
不过,自3月底上海地区开始严格封控管理后,险企拒赔隔离险的案例与消费者投诉渐多,且消费者与险企均“喊冤”。
消费者指责险企无理拒赔。如,部分消费者在“随申办”等政府机关指定的网络平台开具的居家健康监测证明被险企认定为“不具有法律效应”,并遭到拒赔。此外,部分消费者称,险企以今年4月份、5月份“上海地区非中高风险地区”等为由拒赔隔离险并不合理,原因是上海没有按照之前常态化的中高风险地区划分,而是按封控、管控、防范三区划分,险企拒赔是玩文字游戏。
险企则回应称,已经做到了应赔尽赔,且在巨量赔付压力下,隔离险业务已经“赔穿”。
缘何“叫好又叫座”的隔离险最后却两边不讨好?核心症结是险企对疫情大面积扩散的风险预估不足,产品定价有问题。多位精算师告诉笔者,隔离险定价依据是历史大数据,不少险企以武汉的疫情数据作为定价基础,在疫情超预期后不得不收紧理赔、下架产品以降低风险,这产生了大量拒赔和投诉。
对此,笔者认为,亏损并不是险企拒赔的正当理由,险企应按保险合同载明的条款做到应赔尽赔,不玩文字游戏,不忽悠消费者,保障被保险人合法权益。保险法早就明确,从事保险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在此基础上,保险业还应该总结经验教训,完善产品创新机制,强化风险经营能力,提升服务效率。
一是敬畏风险,合理定价。尽管险企是经营风险的专业机构,但国内外都出现过保险机构因对风险识别、评估不足而“吃大亏”的案例。20世纪70年代至90年代,日本、美国的保险公司因利率风险评估不足而出现倒闭潮。我国险企在2015年之后大量承保P2P履约险,但由于对风险评估不足出现大量亏损,部分险企至今尚未走出泥潭。
二是真正做到以客户为中心。目前,不少险企标榜“以客户为中心”,但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往往会“忘记”这一宗旨。如,一些险企在宣传隔离险时,只强调消费者权益,故意淡化“免责条款”等不利于理赔的条款,等消费者理赔时发现上当受骗。
三是要强化监管力度。一方面,监管要鼓励创新,持续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保险需求;另一方面,监管也要加大管控力度,设好红线,督促险企充分识别创新过程中的道德风险、政策风险、技术风险等风险,守住合规经营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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