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雁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聘信息

  西安市雁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承担雁塔区市容环卫及保洁、园林绿化及养护、市政道路及设施维护、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分类、广告牌匾标识、城市照明及夜景亮化、集中供热、城市燃气、城市排水等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雁塔区城市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给广大市民提供更加舒适的环境和优质的公共管理服务。根据《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及有关文件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员150名(限男性)。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熟悉社会公共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职责、流程等,热爱城市管理事业;

  4、执行力、组织纪律性较强,有较强的沟通及协调能力,富有工作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5、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无残疾,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无口吃、重听、纹身、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身体无明显疤痕及其它标志等;

  7、复转军人、有相关从业经历人员,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3、具有吸毒史、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以下条件者优先聘用:

  1、本科及以上学历者(2022届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需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优先录用。需提供相关学历原件及复印件证明;

  2、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从事过城市管理服务的工作者。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

  4、贫困户子女。需提供所在社区或村委会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原件(注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加盖村委会公章);

  5、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军人英烈配偶、子女。需提供民警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注明与应聘人员关系,应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安机关人事部门公章)。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职责

  (一)岗位:城市管理执法队员,限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净身高175cm以上。

  (二)招聘人数:150人

  (三)岗位职责:

  1、负责西安市雁塔区行政区域内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

  2、依据城市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对区域内市容市貌进行检查、巡查以及各项城市管理工作;

  3、负责执法案件数据录入处理、案卷、档案制作及管理、文件起草、来信来电投诉处理、各类报表统计报送,日常事务处理等工作。

  4、所有录用人员均需服从招聘单位的岗位分配,能适应倒班及节假日值班备勤要求。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综合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须知

  (一)招聘公告发布本次招聘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1、“我在雁塔”微信公众号

  2、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yanta.gov.cn)

  3、“优优HR”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

  1、时间:2022年6月3日00:00(星期五)至2022年6月7日24:00(星期二)。

  2、方式:应聘者在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yanta.gov.cn)、“优优HR”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西安市雁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公开招聘执法队员应聘报名表》(附件),填写完整后按照“报考岗位-姓名-身份证号码”格式重命名,需把应聘报名表、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毕业证扫描件、学信网学历(学籍)验证报告及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附件发送至报名专用电子邮箱:yantazhifaju@youyouhr.cn,邮件主题与附件名称保持一致,例:“执法队员-张三-6127291XXXXXXXX0011”。报名截止后,专用电子邮箱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三)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预审,预审结果将通过报名中填写的手机号码或邮件地址以短信或邮件形式向应聘人员进行通知,通过预审人员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1、资格审查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时,应聘者须本人前来办理,并提交:

  (1)《西安市雁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公开招聘执法队员应聘报名表》(附件)(正反面打印);

  (2)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下载)纸质版、国(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正反面);

  (4)有关资质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5)近期1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

  应聘人员提交的上述报名资料除各类证件原件之外一律不予退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和专业知识测试两部分,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与《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知识。

  (五)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结束后,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七)体检

  1、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环节由专业体检机构实施。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中心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1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综合考察

  综合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空缺名额按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通过资格审核、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综合考察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将在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yanta.gov.cn)上公示1天。

  (十)录用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期间无不良问题反映的人员,由西安市雁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指定的第三方派遣机构与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五、用工形式

  (一)本次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制用工形式。

  (二)按照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执法队员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

  (三)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福利待遇:综合薪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其他,缴纳五险一金。

  六、纪律要求

  (一)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聘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部门的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二)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或者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资格;

  (三)招录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分配。

  七、注意事项

  (一)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本次应聘人员须戴口罩参加,“行程码”或陕西“一码通”显示为绿色方可参加本次应聘。陕西“一码通”显示为黄码或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持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且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个人做好有效防护的,允许参加应聘。应试当天体温在37.3℃及以上人员或陕西“一码通”显示为红码人员禁止进入考点。

  (二)本公告报名方式是应聘人员报名的唯一方式,未委托其他机构进行招聘信息转载,应聘人员通过其他链接网站投递的报名信息无效。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检费用除外),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以下情形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应聘。

  1、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

  2、未按规定参加笔试的;

  3、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

  4、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

  5、其他本人应到而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的,本人应签字确认而拒绝签字的情形。

  (五)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拨打电话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9—88895719。(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30)。

  (六)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未尽事项将通过短信或邮箱进行通知,未按要求办理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七)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西安市雁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所有。

  点击下载:>>> 2022年公开招聘执法队员应聘报名表.doc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FB8260@QQ.COM 一经查实,立刻删除。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 (有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