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以来漳州入厦人员须按规定进行核酸、健康监测

  6月1日以来漳州入厦人员须按规定进行核酸、健康监测

  对6月1日以来有漳州市开发区、漳浦县旅居史的人员,实施7天居家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2、3、5、7、10、14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对6月1日以来有漳州市其他区县旅居史的人员,入(返)厦后立即就近进行核酸检测(3天2检,间隔大于24小时),后续开展11天自我健康监测(第5、7、14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对因学习、工作等日常往返两地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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