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洋入连工程实物量现场调查工作6月1日起全面启动
6月1日,引洋入连工程实物量现场调查工作全面启动。本次实物量调查由辽宁省水利设计院公司牵头,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建设单位、相关乡镇村屯等单位参与。
引洋入连工程是“东水济辽”南线供水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建设及运行可有效解决大连市近期缺水问题,提高水库下游防洪能力,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拉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有效就业,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十分显著。
工程已纳入国家《“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正在编制的《辽宁空间均衡水网规划》。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引洋入连工程建设,将其列入2022年全省重大工程清单加以推进。
设计院公司负责完成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水保方案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等所有前置件编制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8月底前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工作的要求,任务异常艰巨、时间十分紧迫。
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实物调查是可研报告能否按时完成的重要控制性工作,涉及鞍山市、大连市和丹东市3个市7个县(区、市),37乡镇(街道),116个行政村(社区),工程占地面积大,地上实物量数量多。为此,设计院公司精心组织,全力准备,先后编制完成《引洋入连工程实物调查工作大纲(实施细则)》、《引洋入连工程实物调查工作方案)》,并开展了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对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本次实物量调查分为8个实物调查组、3个后勤保障组、3个测量设桩组,共投入126人。设计院公司生态环境工程公司抽调16名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作为各组技术负责人,全力保障本次调查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本次实物量调查工作涉及内容多、地域广,敏感性强,调查组全体成员将发扬集团“坚韧不拔,敢为人先”的企业精神,克服疫情防控、降水酷暑等不利条件,连续作战,力争50天内完成全部调查工作,为按时完成引洋入连工程可研报告奠定坚实基础。
附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引洋入连工程建设征占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引洋人连工程是“东水济辽”南线工程的骨千工程之一,通过修建石湖水库和黑鱼汀拦河刚工程,将人洋河流城的水资源输送至碧流河水库,经碧流河水库调节后接人大连市现有供水管网,工程建成后可有效解决大连市远期缺水向题,为大连市经济高质景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为确保工程建设征占地和移民搬迁安置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2017年月14日修订)的规定,现就仃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引洋人连工程建设征占地范围涉大连,鞍山和丹东3个市,金普新区,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庄河市、岫岩县,东港市和凤城市等7个县(区、市)
大连市涉及金普新区华家街道大张村、新石村、转角房村,三十里堡街道四道河子村,石河街道华农村,黄旗村,向应街道城东村、城西村,关家村、土门子村等区城;普兰店区安波街道得胜村、金鸡村、米屯村,大刘家街道花房村、洼子店社区,小山村,洼子店水库,丰荣街道北台村,金厂村、拉树村、杏花村、长山寺村,乐甲街道对峰社区、乐甲社区,沙河村,莲山街道大房身村、榆树房村,墨盘街道梨树房社区,皮口街道八家村,果术园村、三官村、修屯河村,双塔街道农场、彭屯村、山区开发实验场、双塔社区、唐屯村,一塔社区、永宁村、珍珠河社区,四平街道费屯村,雨霖杜区、长岭杜区,太平街道粉皮墙社区、姚家社区,唐家房街道老虎峪村、李沟村、双岭社区、双泉寺社区、唐家房社区、许家社区,星台街道刁家社区,董岚村、郭屯村,韩屯村、塔南村、小刘屯水库、小徐屯社区、徐大房杜区、徐大屯社区,张屯社区,杨树房街道河西社区、胡家社区、于和庙社区等区城;瓦房店市得利寺镇蔡房身村、卢屯村、小屯村,太阳街道王店村、张屯村,瓦窝镇瓦窝村、田屯村等区城;庄河市步云山乡步云山村,谦泰村、温泉村,桂云花满族乡横道河村、岭东村,三道岭村,荷花山镇芙蓉村,蓉花山镇马家村、双岭村,仙人洞镇二道河村等区城;
鞍山市涉及岫岩县朝阳镇北茨村、朝阳村,沟门村,大营子镇横山村、火石岭村,石头岭村,红旗营子乡牌坊村,黄花甸镇关门山村、沙岗村、磨盘村、前堡村、大隈子村、黄花甸村、青河口村,龙潭镇龙潭村、蜜蜂村、相荣村,苏子沟镇古龙山村、尖山村、汤河岭村,新甸镇石板村,杨家堡镇松树秧村,洋河镇何家堡村、贾家堡村、南唐家堡村、样子岭村等区城;
丹东市涉及东港市黑沟镇朝阳村、大柴村、黑沟村、王家岭村,羊山村等区城;凤城市蓝旗镇新发村,沙里寨镇蔡家村、李家村,朝阳村等区城。
因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审批等后续工作,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发生变化确需调整的,不再另行通告、由工程建设占地范围所在地市级政府会同项日法人,根据本通告和调整后的建设占地范旧补充开展相关工作,具体建设占地范围以工程设计确定的范围为准。
引洋人连工程建设征古地范围所涉及的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停止办明工程征占地范围内各种设施建设审批手续,严禁抢批抢建。除国家已批准开工建设的交通,电力,通信等重点项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引洋人连工程建设征占地范田内新增建设项目。哲停新办营业执照等证照。不得植树造林;不得抗自改变承包地的用途;禁止改变土地利用现状,不得抢戚,抢种各种苗木,只可按正常耕种条件耕种
三,除合法婚人、出生落户、复转军人、大中专毕业生、服刑期满释放人员等回原籍人员外。禁止向引洋人连工程建设征占地范围迁人人口,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停止办理各类人员的迁人手续
四、本通告发布后,由项口法人(或主管郎门)会同工程占地及淹没区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等,按本通告明确的征占地范围和们关技术要求进行范围界定,设置明显,易于识别的临时性标志,共同做好宣传和实物调查工作,避免影响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工程占地涉及的所有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执本通告的规定,积极支持配合地方政川和有关部门开展灾物调在工作
五、引祥人连厂程建设所涉及的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瞿严格执法,切实承担起管理责任。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干扰实物调在,玩忽职守,陶私舞整,滥用职权的,依法迫究共政务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迫究共州事责化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工程下刚器水验收和迪水验收完成之起,本通告自动失效。
辽宁省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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