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电力公司向福岛核事故索赔诉讼原告方道歉

共同社6月6日报道,关于东京电力公司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疏散者等提起的索赔诉讼,东电鉴于自身败诉已经确定,5日在福岛县双叶町的产业交流中心与原告等会面,道歉称“事故给不可替代的生活和家乡造成了巨大损害,打乱了大家的人生,令身心受到了无法弥补的伤害。非常抱歉。”

接下道歉书的原告团团长早川笃雄(82岁)提出要求说:“希望基于客观事实,查明未能防止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原告2012年仅以东电为对象,向福岛地方法院磐城支部起诉。最高法院今年3月驳回了东电方面的上诉,勒令赔偿超出国家标准的共约7.3亿日元(约合人民币3752万元)这一仙台高等法院做出的二审判决确定了下来。原告方律师米仓勉对东电承认加害责任给予了肯定,但也批评称“未从正面承认因为搁置海啸对策,导致了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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