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边庭审:男子钓鱼“一人72钩”,被要求义务巡护渔业资源水域5次

三湘都市报5月30日讯(全媒体记者 杨昱 通讯员 刘笑贫 罗晓 视频剪辑 何佳洁)“原来一人多杆多钩钓鱼也违法!我们一定告诉亲戚朋友。”家住长沙湘江世纪城的王先生旁听了庭审后说道。今日10时,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湘江环境资源法庭在该院生态修复基地(湘江边上),巡回审判一起涉环境资源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据介绍,该案是湘江环境资源法庭首次公开审理的涉多杆多钩案件,也是首次在湘江边上进行巡回审判。


2022年3月8日11时,李某在长沙市开福区捞刀河关帝广场河段禁渔区域水域,使用三杆鱼竿及真饵复钩72个进行捕鱼时被渔政部门抓获。经长沙市农业农村局认定:李某使用的钓具3根、真饵复钩72个属于《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21〕4号)第8类钓具类中28:真饵复钩(钓钩数7个及以上),为禁用渔具。

原告湖南省生态保护志愿服务联合会认为,被告李某为满足个人喜好,在长江十年禁捕的禁渔期、禁捕区内,使用禁用的渔具进行非法捕鱼,给湘江水生生物带来极大的危害。5月10日,原告湖南省生态志愿服务联合会起诉至开福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李某在长沙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义务巡护渔业水域五次。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

经湘江环境资源法庭组织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李某在长沙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义务巡护渔业资源水域五次。

“法院这种普法形式很好,法官普法接地气,一听就懂。”40余名在湘江边休闲散步、垂钓的群众旁听案件庭审后纷纷表示,法院这种巡回审判、“零距离”普法的举措很有宣传教育意义,希望法院今后多开展相关普法宣传活动,增强群众法治意识。

承办法官杨宇表示,此次巡回审判的案件,虽不是大案要案,但是湘江环境资源法庭司法为民的一次有益尝试,真正将法庭“搬”到了群众身边,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庭审结束后,法院干警向旁听的群众赠送《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单行本,宣传相关禁渔法律法规知识,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

开福区法院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强省会战略支持长沙市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中“以绿心中央公园和湘江流域为关键,推进生态文明共建”的要求,稳妥推进湘江流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积极协调长株潭、衡阳和永州五市各区县(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和司法部门,在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发生地,探索设立巡回法庭或工作室,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环境资源案件审理的获得感,切实守护湘江流域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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