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督察组反馈问题,省级党委书记表态:整改不到位“罪加一等”

撰文 | 董鑫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6月2日向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反馈督察情况。

据《内蒙古日报》报道,自治区党委书记孙绍骋在会上作表态发言。



孙绍骋

孙绍骋表示,除立行立改的任务外,凡是有时间要求的都要提前1个月完成,对整改不到位的“罪加一等”严肃处理。同时,也要防止问责泛化,坚决避免以问责代替整改。

保护为开发建设让路

今年3月25日至4月25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内蒙古自治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在6月2日的督察反馈中,督察组指出了内蒙古在一些领域和地区存在的比较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

草原林地保护为矿山开采等开发建设让路问题多发频发,草原破坏问题时有发生。

乌拉特前旗62个采矿项目违法侵占荒漠草原近3万亩,当地还违反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大量开采超贫磁铁矿。赤峰市黄岗矿业、克什克腾旗西北矿业7个矿区合计近25平方公里,全部位于黄岗梁国家森林公园内。

锡林郭勒盟巴彦哈尔敖包金矿非法占用草原2953亩,卧龙泉赛马场等4个项目长期违规占用基本草原329亩。兴安盟扎木钦铅锌矿长期违规占用草原938亩。


2022年3月28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乌拉特前旗矿山企业大面积露天开采,生态破坏严重

黄河流域违规取水用水问题突出,节水工作推进不力,违规侵占河道问题严重,部分地区水环境污染形势严峻。

鄂托克旗2017年以行洪为由更改乌珠林沟河道走向,为采矿开发让路,并违规同意企业在岸边建设16.5万立方米蓄水池截取水资源。

自然保护地违规问题多发。

土默特左旗水务局2次擅自批准红领巾水库管理所扩大清淤作业范围,为其在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采砂洗砂开绿灯。锡林郭勒盟个别畜牧企业违规侵占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237.4亩。

此外,全区12个盟市均未按要求编制湿地保护规划,湿地保护率未达到35%的规划目标。


报道截图

第三方监测数据长期造假

内蒙古还存在整改不到位、“未批先建”、监测数据造假等问题。

“两高”项目违规上马。

2018年以来,自治区未经节能审查违规建设的“两高”项目多达42个。

2020年7月自治区工信部门推动出台文件,取消焦化项目总量控制和产能置换政策,但半年内8个盟市就备案焦化项目26个,备案产能高达1.08亿吨,是文件出台前已有产能的近2倍。乌海、阿拉善等盟市在上报焦化项目整治方案时,将部分十余年前审批备案但未实质开工的产能上报予以保留续建,或作为置换产能指标,相关部门审核把关不严。

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9年提出实行承诺准入,使得19个用能项目“未批先建”。

一些地方环境检测第三方造假问题突出。

鄂尔多斯高新材料公司委托中碳能投公司,将排放报告所附检测报告中部分内容篡改上报。托克托县惠民垃圾填埋场地下水长期超标,其委托的第三方监测公司监测数据长期造假,伪造原始实验记录。土默特右旗北控水务公司指使第三方运维公司将配置好的“合格污水”接入监测设备,伪造监测数据。

督察组还指出,内蒙古在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整改任务中,个别存在整改质量不高情况。呼伦贝尔市北方药业2020年10月以来废水处理设施长期不正常运行,且存在稀释排放、间歇偷排等违法行为。

督察组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处理。

“铁腕治理”

督察强调,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45个工作日内报送党中央、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截至2022年4月底,督察组交办的2829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办结或阶段办结1841件,责令整改872家,立案处罚126家,立案侦查45件,约谈73人,问责72人。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孙绍骋在会上作表态发言,对督察意见完全赞成、诚恳接受、照单全收。

孙绍骋表示,除立行立改的任务外,凡是有时间要求的都要提前1个月完成,对整改不到位的“罪加一等”严肃处理,对明知故犯、屡教不改、坑害百姓、弄虚作假、官商勾结的加倍严惩,对不听招呼、顶风作案的先办人后办事,铁腕治理。

要坚持精准问责,防止问责泛化,坚决避免以问责代替整改。还要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加快补齐制度短板,切实形成抓源头、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机制,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用好督察成果、放大督察效应,坚定不移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协同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从源头上解决好生态环境问题,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资料 | 生态环境部官微、内蒙古日报等

校对 | 葛冬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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