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郑州市各区契税补贴政策(郑州市2021年契税补贴政策)
2022年郑州市各区契税补贴政策
目前,郑州已有高新区、中原区、金水区、管城区、惠济区、二七区、上街区、新政等多区域推出的契税补贴新政。
高新区:
在高新区五个办事处辖区内已经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但尚未缴纳契税的房屋所有权人(自然人主体),2022年4月21日至5月10日期间缴纳商品房契税的个人,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20%给予补贴;5月11日至6月30日期间缴纳商品房契税的个人,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15%给予补贴。
中原区:
三官庙街道办事处辖区内购买的商品房(不含二手房),2022年4月21日至6月30日期间缴纳商品房契税、并按时中报补贴的,按照契税总额的20%给予补贴。
金水区:
在金水区辖区内已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但尚未缴纳契税的房屋所有权人(自然人主体),4月25日至6月30日期间缴纳商品房契税的,按照契税总额的20%给予补贴。
管城区:
在管城区辖区内已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但尚未缴纳契税的房屋所有权人(自然人主体),2022年4月25日至6月30日期间缴纳商品房契税的,按照契税总额的20%给予补贴。
惠济区:
在惠济区辖区内购买商品房但尚未缴纳契税的房屋所有权人(不含二手房),5月1日-6月30日期间缴纳商品房契税的,按照契税总额的15%给予补贴。
二七区:
在二七区嵩山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内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但尚未缴纳契税的房屋所有权人,2022年5月15日至6月30日期间成功缴纳商品房契税(以完税凭证所载入库日期为准),并在2022年7月10日至8月31日期间申报商品房契税补贴,经审核无误后,按照契税总额的20%给予补贴。
上街区:
在峡窝镇、中心路街道办事处、济源路街道办事处、新安路街道办事处、工业路街道办事处范围内已购买商品房且已备案(以有效的备案合同原件为依据),但尚未缴纳契税的房屋所有权人(二手房、拍卖房、法院执行房、赠与、继承、直系过户、非自然人为主体的购买人除外)。
5月16日至6月15日期间缴纳商品房契税(以完税凭证所载入库日期为准)的个人,且符合补贴范围的,按照契税总额的15%给予补贴。
在6月16日至6月29日期间缴纳商品房契税(以完税凭证所载入库日期为准)的个人,且符合补贴范围的,按照契税总额的10%给予补贴。
新郑龙湖:
在龙湖镇辖区内购买商业房(门面房和公房,不含个人购买商品房住房),但尚未缴纳契税的房屋所有权人,2022年6月21日(含当日)前缴纳商业房契税,符合补贴范围的,缴纳契税60平方米以下按照契税总额的10%给予补贴;60(含)-120平方米,按照契税总额的15%给予补贴;120(含)平方米以上,按照契税总额的20%给予补贴。
6月21日后,在6月30日(含当日)前缴纳商业房奖税符合补贴范围的,按照以上标准减少2%补贴。
图源“郑好办”
哪些人可以享受补贴?如何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河南省契税实施办法》及《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河南省契税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等有关规定,现就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办法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高新区五个办事处辖区内已经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但尚未缴纳契税的房屋所有权人(自然人主体)。
二、补贴方式和标准
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每套商品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凡在2022年4月20日(含)之前缴纳商品房契税的个人,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不能因要享受补贴而将已经缴纳的契税进行退税处理;
凡在2022年4月21日至5月10日期间缴纳商品房契税的个人,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20%给予补贴;
凡在2022年5月11日至6月30日期间缴纳商品房契税的个人,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15%给予补贴;
凡在2022年7月1日(含)之后缴纳商品房契税的个人,不再享受本次补贴政策。
特别提醒:以上日期均以契税完税凭证上所载的入库日期为准。
三、契税缴纳办理方式
(一)网上办理:
购房人可提供资料(购房人身份证、购房合同、全款发票、家庭成员身份信息),自行通过郑好办APP或河南省电子税务局中的契税申报模块,进行契税申报缴纳。
提醒:
因购房人线上申请契税补贴需在郑好办APP办理,且网上办税系统运行平稳,为节约纳税人办税时间,推荐使用郑好办APP网上办税系统进行办理。
(二)置业公司等现场办理:
因客观原因购房人无法自己通过网上申报办理契税缴纳,本人可携带资料(购房人身份证、购房合同、全款发票、家庭成员身份信息),前往置业公司、物业或房屋所在地办事处,由工作人员协助办理契税网上申报缴纳手续。
(三)各区政务服务中心契税窗口、办税服务厅办理:
因客观原因购房人无法自己通过网上申报办理契税缴纳,本人可携带资料(如下所示)前往各区政务服务中心契税窗口、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由税务工作人员办理契税申报缴纳手续。
1、现行个人契税政策如下:
2、购房人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契税申报缴纳需携带的资料:
基础资料:购房人身份证、购房合同、全款发票、本人户口本
个性资料:
纳税人已婚:配偶身份证、户口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 、结婚证
纳税人离异:户口本(法定监护的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 、离婚证、离婚协议
特别提醒:
如需享受家庭唯一套、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购房人须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郑州市个人房屋产权信息表》,《郑州市个人房屋产权信息表》有效期为两天。
如存在特殊情况请提前拨打办税服务厅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3、办税服务厅办理特别提醒:
(1)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现场办理必须提前预约并佩戴口罩,预约当天未到,需重新预约。(2)以上所有资料由税务工作人员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请提前准备好复印件。若委托代办,需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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