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迪「小满」广告涉抄袭

过亿广告文照搬,奥迪尴尬急公关。

必须较真抄袭事,愿自小满启新篇。

花未全开月未圆

半山微醉尽余欢

何须多虑盈亏事

终归小满胜万全

有小暑就一定有大暑

有小寒就一定有大寒

但是小满一定没有大满

因为大满不符合

我们古人的智慧

在小满的这一天

雨水开始增多,江河渐满

麦穗开始逐渐饱满

但是还没有完全饱满

所以小满这一种状态特别好

小满代表了一种人生态度

就是我们一直在追求完美的路上

但并不要求一定要十全十美

所以从这个角度

小满是一年中最好的节气

也是我最喜欢的日子

奥迪广告涉嫌抄袭事件引热议

刘德华是否需要担责?

奥迪该承担什么责任?

能甩锅给广告公司吗?

5月21日,小满。奥迪汽车发布了著名艺人刘德华代言的视频广告。广告以奥迪车在乡野间驰骋为背景,“人生小满”为意境主题,被舆论群赞文词佳、镜头美而一时刷屏,播放过亿。



截图自北大满哥抖音视频

不料,22日上午,一视频主指责奥迪广告严重抄袭自己去年发布的文案。随后,奥迪迅速下架了视频,并称会就“侵权情况进行处理”。

该起事件中,刘德华是否需要担责?奥迪该承担什么责任?能甩锅给广告公司吗?

>>事件回顾

刘德华奥迪宣传片被指全文抄袭

“有小暑一定有大暑,有小寒一定有大寒,但是小满一定没有大满,因为大满不符合我们古人的智慧……”5月21日,奥迪发布的与刘德华合作的宣传片《今日小满,人生小满就好》“刷屏”,当晚就有自媒体用户“北大满哥”称,该广告文案照搬自己的内容。

自媒体用户“北大满哥”在发布的“被抄袭了过亿播放的文案是什么体验”的视频中表示,奥迪“小满”文案与他去年的文案如出一辙,“小满”广告视频文案配的“花未全开月未圆,半山微醉尽余欢。何须多虑盈亏事,终归小满胜万全”一诗也相同。他还在刘德华的抖音账号下留言:“几乎整篇都是截取自我去年小满的视频文案,里面的诗词是我自己做的原创命名诗,麻烦问下,引用的时候能不能通知一下原作者。”

根据奥迪方面22日发布的声明,涉嫌抄袭的视频由创意代理公司提报并执行,已责成其尽快就所涉文案侵权情况进行处理,给公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同时,奥迪已撤下相关视频,并向刘德华、“北大满哥”致歉。

>>各方回应

奥迪道歉:下架相关视频 刘德华:对原创百分百尊重



奥迪在官方微博紧急发布声明

22日上午,针对新广告片被指抄袭一事,奥迪在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昨日发布的一则短视频存在文案侵权的相关讨论,就该事件中因监管不力、审核不严向刘德华先生、北大满哥及相关方致歉。奥迪各官方渠道将全面下架该视频。

当日下午,该视频的创意代理公司也公开道歉。据悉,该公司为英国独立广告代理商,在全球有多个办事处,其在中国的关联公司(上海)主要经营范围为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等。

该广告公司发布声明称,在视频内容开发过程中,因团队版权意识淡薄,在未与版权方沟通的情况下,直接使用了视频博主“北大满哥”关于“小满”视频的文案内容。对此公司深表歉意,并诚恳地向原作者道歉,同时承诺尽最大努力弥补原作者的损失。

当天,刘德华也在官方后援会App华仔天地发文回应此事。他表示百分百尊重原创,对于广告团队在制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给满哥造成的困扰,深表遗憾。目前正在和广告公司认真处理此事。

>>律师说法

奥迪广告抄袭行为属于著作权侵权吗?

北京云通律师事务所主任闫兵表示,这次事件其实不是典型的广告侵权,简单来看,可以理解为一个电影没有经过剧本或原著人的授权就拍了,奥迪的视频只不过是用于广告了,表象上是个广义的“广告侵权”案例。所以,这种抄袭或剽窃创意的行为应当属于著作权的侵权。

中国传媒大学副教授郑宁认为,北大满哥要主张奥迪的视频广告侵权,首先要证明自己享有该文案的著作权。在她看来,两个视频的文案一模一样,不一定侵犯北大满哥的权益。因为文案的部分内容属于公有领域的常识问题——比如小雪之后有大雪,小满是指谷穗逐渐饱满的季节等,这并非北大满哥独创。但他在文案中表达了自己对于小满节气的理解,分享的人生感悟思考,以及在逻辑编排结构等方面,具有独创性。

郑宁进一步阐述,奥迪发布的这则广告涉嫌侵犯他人的署名权、复制权、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如果构成侵权,相关主体需要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进行损害赔偿等。按照广告法规定,广告主、广告制作公司、广告代言人、广告发布者(如短视频平台)等主体,如果侵犯他人权益,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当然不同主体过错不一样,其侵权责任也不一样。就目前来看,广告制作公司责任较大。”



图片来源:人生小满截图

刘德华需为奥迪广告抄袭承担责任吗?

多名法律界人士表示,本次事件中,刘德华无须为广告侵权行为担责。

闫兵认为,本次事件既不属于直接违反《广告法》,也不属于代言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情形,所以刘德华不会因为广告代言人的身份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知名IT与知识产权律师赵占领表示,本案中,首先,难有证据显示刘德华没有使用过奥迪车;其次,刘德华本人也难以、判断不了该条广告是否为虚假广告;更重要的是,刘德华本人也并不能判断相关文案是不是抄袭的。所以他同样认为,本案并不符合广告代言人需要负责的情形。

闫兵还表示,虽然奥迪的本次广告侵权事件暂不会涉及刘德华的法律责任问题,但此事有可能对刘德华的声誉造成影响。

不过,另据北京日报报道,知产专业律师、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常莎表示,刘德华虽然出演了该奥迪广告,且由其陈述全部广告文案,但按行业惯例,广告文案本身应当不是刘德华本人创作的。如果刘德华能够证明其对广告文案的不知情,则不与奥迪构成共同侵权,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蓝天彬律师说,本事件中,奥迪广告存在剽窃行为,存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北大满哥”文案的行为,属于典型的侵权行为。“北大满哥”可以起诉创意代理公司和奥迪公司、刘德华,要求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这其中,创意代理公司剽窃文案,侵犯他人著作权,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奥迪公司审核不严,也要承担一定的民事侵权责任。当然,奥迪公司赔偿损失后,可以向创意代理公司追偿。刘德华是艺人,侵犯了“北大满哥”文案的表演权,“北大满哥”可以要求停止侵害。不过,刘德华本人很有可能对剽窃行为事先不知情,侵权责任较小,即使承担了也可以向奥迪公司或创意代理公司追偿。

奥迪该承担什么责任?能甩锅给广告公司吗?

在声明中,奥迪公司提及视频是由创意代理公司提报并执行。闫兵表示,根据经验判断,奥迪这种大厂商在与广告经营服务主体签订合同时会制定非常严苛的知识产权合规条款及侵权责任转嫁机制,但是这并不能直接免除奥迪公司自身的责任,其后果仅仅是奥迪公司可以依据相关条款就侵权广告遭受的损失向创意代理方进行追偿。

所以,闫兵认为,奥迪公司是直接的责任主体,而不仅仅是其所谓的“监管不力、审核不严”。

广告代理公司该承担哪些责任?

常莎认为,该代理公司系广告的创作者,其是否对“北大满哥”承担侵权责任,要看其与奥迪之间的合同约定。

“如果该代理公司仅为创作者,最终不享有著作权,则无需承担侵权责任,但不排除该公司要依照合同约定向奥迪承担违约责任的可能。如果该公司仍然保留了该广告文案的著作权,则需要与奥迪共同对‘北大满哥’承担著作权侵权责任。”

>>媒体评论

奥迪广告“翻车”不能只留下“坑华仔”的记忆

在不少人眼中,这只是乙方坑甲方、甲方坑明星的连环套。刘德华是艺坛常青树,出了名的兢兢业业。正如“北大满哥”所言,刘德华肯定不会去他的短视频里一个字一个字地扒文案。而作为知名车企的奥迪,自然也不愿被打上不尊重知识产权的标签。

照此逻辑,如果给每个环节都发“免责金牌”,板子似乎只能打在代理公司身上。也有人扒出疑似文案创作者的朋友圈,该人大言不惭只是把歌词改成了文案。

其实,神作变“仿作”的闹剧,不只是一环骗一环、最终坑“华仔”这么简单,而是全流程的懈怠麻木、层层失守,才一起把豪车开进“像素级抄袭”的沟里。

近年来,互联网的崛起,极大地激发民众创作热情,却也让复制粘贴的生意做得风生水起。有的自媒体将“爆款”原创文章改头换面,仅靠“洗稿”就能月入百万;“冒名”洗歌的现象愈演愈烈,音乐创作停滞不前;短视频也是抄袭重灾区,不少博主靠炮制雷同视频,就能赚得盆满钵满。

一面是搬运、抄袭泛滥,“恰烂饭”的不义之财赚得容易,另一面是原创者深陷“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举证难度大”的困局。不少官司一拖就是几年,费时费力费心费钱,最后被告获赔金额,甚至无法负担维权成本。让原创者无力,失去对知识产权的尊重与敬畏,创新发展的天空可能彻底坍塌。

此次,奥迪广告“翻车”,不能只留下全网心疼“华仔”的记忆,更多维权者也没有“北大满哥”的幸运,能够通过直接@天王巨星,迅速放大声量引发关注。

在知产保护领域,应当大幅度提高赔偿上限,全面反思侵权、抄袭的认定索赔机制,加强对原创内容保护,对侵权者罚到“肉疼”,给无所顾忌的抄袭者打上耻辱的烙印,才能让原创者的努力不被错付,戳破借“拿来主义”盗用牟利的面具。 红星新闻

道歉不是抄袭事件的终点

违法侵权,不是小事。奥迪广告抄袭事件的影响将不会因一句道歉就能短时间内消除。当前,保护知识产权激发大众的想象力、创造力,更好地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已成社会共识,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大品牌也不能成为抄袭的“通行证”。

相反,品牌企业依靠“抄袭”方式做营销,不但不能起到宣传品牌的效果,反而是广告文案越刷屏,产生的不良社会影响越大,品牌形象就越难堪。 中新财评

>>网友看法

尊重知识产权 没毛病

游乐廠:这事儿真不赖刘德华,作为一个艺人来说,他又不是专业做广告公司的,他又不负责去筛选、去甄别。他的团队都不是专业,做这些的都未必能发现。

枣椰树没枣子:品牌方如果提前沟通购买版权的话,会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

老王策房:虽然很无辜,但刘德华道歉是应该的,因为1.视频是他主拍的,他也在账号里传播了。2.刘德华是既得利益者,收了代言费。3.代言就是这样,没事赚得一大把,出事了就踩坑了,有风险。

搞工程的松哥哥:华仔我们都是支持的,他只是按照剧本在走,而且完美演绎了这个。主要责任还是在广告公司和奥迪策划方面……尊重知识产权,没毛病!

25896:刘德华敢作敢当,虽然他和他的团队对广告文案不负有审慎义务,可他愿意出来道歉,为保护知识产权做了一个很好的榜样。

月半弯弯:曾经也是广告从业人员,说实话广告文案引发的后期争议都在广告公司预设方案之内,因为这是广告后传播和话题延伸的一部分,不管怎么样,奥迪是最大的赢家。

>>专家建议

遇到抄袭事件该如何维权?

近年来,自媒体内容创作者生产内容被抄袭的现象屡见不鲜。那么,遇到抄袭事件该如何维权呢?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主任崔国斌建议:“第一种是跟相关的网络服务商联系,要求他发一个侵权通知,及时移除侵害自己权利的内容。第二是可以直接联系侵权人进行维权。如果觉得利益重大,可选择诉讼途径,或向政府投诉。如果确认侵权,一般法院会要求侵权行为人停止侵害,停止通过网络传播相关内容。再就是损害赔偿,确定权利人或者原告的实际经济损失可能比较困难,法院可能很难查证一个文案会给原告带来实际的损失有多少,也很难搞清楚奥迪通过这个广告能获得多少收益。我个人觉得这种情形下可能更合理的是给予权利人合理的许可费。”

>>新的争议

北大满哥也被指非原创?

奥迪广告陷入抄袭“套娃”争议?

5月22日,北大满哥的维权视频引发广泛关注。但有网友发现,北大满哥对于小满这一节气的理解,早有人提出。

2017年6月,微博认证为人文艺术博主的“yoli尤琳”发文提到,二十四节气,有小暑就有大暑,有小雪就有大雪,有小寒就有大寒,唯独有小满却无大满。这正是老祖宗的智慧,人生凡事不能大满,只得一半且安。

更有意思的是,在该博主的微博留言下,又有人贴出早在2016年5月,也有博主表达过类似“人生小满,足矣”的观点。该博主的内容出自2015年5月《中国文化报》一篇名为《小满——一个充满哲理和希望的节气》的文章。

由此,奥迪小满广告文案抄袭事件,或许会引发新的“套娃”争议。 本版稿件除署名外均据中新社、央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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