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沙坪坝区集中隔离费用减免对象

  重庆沙坪坝区集中隔离费用减免对象

  (一)为体现疫情防控人文关怀,结合我区集中隔离场所管理实际,对遵守疫情防控政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减免隔离期间食宿费用:

  1.沙坪坝区户籍人员;

  2.在沙坪坝区实际工作并缴纳社保人员;

  3.在沙坪坝区实际居住并能提供居住证明(居住证);

  4.医生、学生(在沙坪坝区就读或直系亲属符合上述三类情形之一的);

  5.上级发布政策要求新排查某地区时,已在沙坪坝区且需要集中隔离的人员;

  6.其他经认定可实行费用减免的人员。

  (二)符合费用减免的对象,向隔离场所工作专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隔离场所工作专班核查属实,予以费用减免。

  (三)以上减免范围均不含高新区直管的西永、虎溪、香炉山、曾家等4个镇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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