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足联解释本泽马进球被吹:法比尼奥不是主动触球
在此前结束的欧冠决赛中,皇家马德里前锋本泽马的进球被裁判判定无效。对此,《马卡报》从欧足联内部人士处获得解释,指出当时利物浦后卫法比尼奥并未主动去接皇马中场巴尔韦德传出的球,因此无法抵消本泽马的越位。
皇马的第十四座欧冠冠军已经创造了历史,不过主裁判图尔平在查看VAR之后吹掉本泽马进球这一点,在半场休息时也变成了一个主要的话题。直到现在,很多球迷都希望知道为什么这个进球无效。在咨询到来自欧足联方面授权的消息源后,《马卡报》也获得了对于此事的解释。
首先,此时球员的行为是否构成犯规存在一定的争议(用裁判术语来说就是处于“灰色地带”)。VAR花费了三分钟的时间来回看并支持图尔平(和他的边裁)的判决。这一判罚是最终决定,球迷也需要了解它是基于以下几点做出的:
——“触球”而非“持球”
这一点是最基本的理念。裁判们用这种微妙的区别来区分进攻方球员实际处理球的方式:只要攻方是在越位位置“触球”,即构成越位犯规;反之,防守方则需要在该位置“触球且持球”才构成越位。具体到本泽马的这个情况下,VAR和图尔平认为,法比尼奥上前封堵巴尔韦德的传球,但并没有要持球的意图,只是想要阻止巴尔韦德可能的传球动作。
这一点很微妙,但是也很关键。如果将法比尼奥的行为判定为触球(即没有意图持球),那么他的行为并不能抵消本泽马的越位。并且在本泽马越位的情况下,法比尼奥也没有触球(之前的科纳特也没有触球),越位的行为是从巴尔韦德传球的一瞬间开始算起的,在那个时候,本泽马的位置已经过于靠前了。
——规则的差异
这一点在未来的情况下需要得到充分理解。要判定防守球员阻挡进攻球员,则此时防守球员不仅要触球,还要“有持球的意图”。对于这个意图的判断,很明显是较为主观的。有些人可能认为,法比尼奥在朝着球的方向前进,就可以认为有持球的意图了。裁判组在当地时间周六对法比尼奥这一举动的解释,是“触球”而非“持球”。比赛规则中的对这一点的原文描述是:“如果一名球员在越位位置时,对手主动接到了传出来的球,那么可以认为越位位置的球员并未利用这一位置获利。”这句话便解释了不仅仅是“触球”而是“持球”的情况。
——埃里克-加西亚的先例
很明显,VAR之所以用了三分钟来确认,有一个很明确的目的:为了保证判罚妥当……这也是考虑到欧国联决赛西班牙和法国的比赛中的先例。当时,姆巴佩在越位位置,队友给他传球时,西班牙后卫埃里克-加西亚触球(或持球)。那场比赛中,主裁判安东尼-泰勒和当时的VAR团队认为,加西亚的行为抵消了姆巴佩的越位,因为他是主动的“持球”。这个判罚即便是从许多裁判专家的角度来看也是错误的,因为很明显加西亚当时想阻挡传球路线,但并非是规则里所说的“主动地”碰到球的。
总结来说,欧国联上这一微妙的判罚最终让冠军花落法国;不过在欧冠决赛中,它并未影响皇马的最终夺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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