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将为乡镇增加行政、事业编制1500名
大连市委、市政府在研究制定《大连市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过程中,始终坚持把强化党的领导、提升基层组织力管控力服务力作为主线贯穿其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基层社会治理中最突出最集中的矛盾问题,出台系列政策措施,不断强化乡镇街道、村和社区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
解决基层“看得见、管不着”等问题,全面向乡镇(街道)赋权
以前,基层社会治理常常面临市县各部门与乡镇(街道)之间条块分割,基层权小责大,“看得见管不着、管得着看不见”的现象比较普遍。
《实施方案》明确,落实乡镇(街道)党(工)委对辖区的综合管理权、统筹协调权和应急处置权,以及本区域重大决策、重大规划、重大项目的参与权和建议权,特别是赋予对派驻机构的工作考核和主要负责同志任免的建议权。
依法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以乡镇(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逐步探索整合现有站所、分局执法力量和资源,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
建立乡镇(街道)权责清单,明确条块权责关系和事权边界,建立职责准入制度,未经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区市县直部门不得将自身职责范围内的行政事务委托或交由乡镇(街道)承担,让乡镇(街道)聚焦主责主业。
解决基层党组织区域统筹协调不够问题,健全“大工委”“大党委”工作机制
《实施方案》提出完善“大党委”“大工委”机制,吸收驻区行政执法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医疗卫生单位、规模较大的“两新”组织等党组织负责人作为兼职委员。建立“1331”工作法,即由乡镇(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牵头统筹策划,每年要提出工作计划,制定工作要点。乡镇(街道)、村(社区)与驻区企事业单位互相提供资源、需求、项目“三个清单”,通过联席会议等将“需求清单”和“资源清单”对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惠民“项目清单”。建立定期会商、定期活动、定期反馈三项制度。最后,由党群服务中心做好具体工作承接落实。
解决基层一线组织动员能力相对不足问题,进一步健全基层党组织体系
《实施方案》明确在全市重新划分综合网格基础上,把党支部建在网格上,形成“乡镇(街道)党(工)委-村(社区)党组织-网格党支部(党总支)-楼院党小组(党支部)-党员联系户”的组织体系。选优配强网格党支部书记、楼院党小组长。积极探索网格党支部议事协商制度、监督评议制度等。
《实施方案》要求大力推进社区物业党建联建。
一是推动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及时成立党组织、做到应建尽建,对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通过选派党建指导员、引导企业招聘党员员工、发展新党员等方式,扩大物业服务企业“两个覆盖”。
二是加强党组织对业主委员会的领导。
三是推行社区与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
解决党员干部发挥作用不够问题,打造“在职党员进社区、进网格”等载体
《实施方案》明确,集中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进网格”工作,将在职党员编入网格党支部,按居住地分配到楼院党小组。在职党员要利用八小时以外和节假日时间,积极主动到所在网格党组织参与各种服务活动。各基层党组织要将在职党员进社区情况纳入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内容。
针对快递物流、外卖配送、网约出行等新就业群体呈现出就业规模快速增长、高度聚焦的态势,《实施方案》要求,全市将加快新就业群体党组织组建,开展“驿路先锋、党旗领航”主题活动,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组建“党员先锋队”“志愿服务团”,组织新就业群体等各种社会力量主动参与基层治理、开展志愿活动、提供便民服务。全面推动“爱心驿站”建设,为新就业群体等提供避暑取暖、休息充电等便捷服务,并逐步向商务楼宇、商圈市场、沿街店铺等延伸。
解决基层机构编制资源不足问题,为乡镇(街道)增加行政、事业编制1500名
《实施方案》明确,原则上为每个乡镇(街道)增设2个机构,总数控制在5~9个,单独设置党建工作办公室;除党中央明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外,区市县直部门设在乡镇(街道)的机构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继续实行派驻体制的,建立健全纳入乡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的工作机制;推进编制资源向乡镇(街道)倾斜,通过市县两级减上补下,为乡镇(街道)增加行政、事业编制1500名。
解决基层治理人员力量不足问题,选派3000余名干部下沉村或社区
《实施方案》明确,开展市县两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与村(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计划选派3000余名干部下沉到结对村或社区工作,实现所有行政村和社区全覆盖。目前已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选派838名干部下沉到社区,经过培训后直接参与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6月底前,市县两级还将选派2500余名干部下沉到村和社区。
派出干部的市县两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与选派干部所在村(社区)党组织结成“共建对子”,主要围绕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产业发展、基层治理、便民服务等开展工作,每个派出单位至少要与结对村(社区)建立1个共建项目;帮助结对村(社区)共同应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突发事故等各类突发事件,帮助做好人员、资金等方面支持。
解决基层服务保障能力不足问题,加大财政保障力度
《实施方案》明确,在每个社区党组织每年20万元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基础上,增加8500余万元村级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按照每村每年5万元至10万元标准下拨到村。
《实施方案》对党建阵地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均提出工作目标,按照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一般不小于1000平方米,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每百户30平方米的标准,通过积极盘活辖区各类资源,整合现有服务阵地,逐步实现党群服务中心全部达标。提出增设户外工作者爱心驿站、老年食堂、儿童托管、老年人日间照料、保健康复、闲置物品置换、老党员工作室等特色服务场所。整合村(社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与党群服务中心资源,将综治信息化系统接入党群服务中心,提高村(社区)治理联勤、联调、联处和服务群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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