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返)砚人员管理措施调整通告(第6号)

  砚山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调整入(返)砚人员管理措施的通告(第6号)

  一、加强入(返)砚人员健康管理

  (一)省外、州外入(返)砚人员

  所有省外、州外入(返)砚人员抵砚时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查验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和测量体温,无异常后方可通行,入砚后24小时内主动完成1次核酸检测(在各防疫卡点完成采样)。

  (二)云南健康码及通信行程卡异常、重点涉疫地区入(返)砚人员

  1.云南健康码红码、通信行程卡黄卡,14天内有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或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第1、2、3、4、7、10、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云南健康码红码人员为次密切接触者的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要求管理。

  2.云南健康码黄码、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治愈出院阳性感染者。一律实施7天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第1、2、3、4、7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7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3.通信行程卡带*号。一律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7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第2、3、4、5、6天分别进行1次抗原自测)。

  4.上海等地低风险地区且健康码、行程卡无异常的返乡人员。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3、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5.收到疫情风险告知短信人员。个人收到疫情风险告知短信要在24小时内主动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报备,按短信提示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三)州内县外入(返)砚人员

  州内各县(市)14天内无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抵砚时,须出示云南健康码绿码、通信行程卡绿卡和测量体温,均无异常方可通行。

  二、加强公共场所管理

  客运站、医疗机构、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馆、网吧、KTV、酒吧等公共场所要申领并充分应用“场所码”,严格查验“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一旦发现持“红码”“黄码(卡)”“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等异常码(卡)人员或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要详细登记信息并立即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三、非必要暂缓返砚、非必要不离砚

  积极配合乡(镇)、网格单位工作人员完成在外人员信息排查登记,及时劝导涉疫地区人员暂缓返砚。本县辖区内人员非必要不前往重点涉疫地区、中高风险地区及近14天内有疫情报告的县(市),确需离砚人员须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砚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告行程轨迹并配合落实健康管理。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职工健康管理,非必要不离砚。

  四、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符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条件的3岁以上群众,尽早主动完成疫苗全程接种;18岁以上已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群众应尽快完成加强免疫接种;60岁以上人群为易感人群,无明显接种禁忌的,应尽快接种,提高免疫能力。

  五、严控聚集性活动风险

  严控聚集性活动,一律取消文艺演出、展销促销、宗教活动等大规模聚集性活动,减少集市频次,控制人流量。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培训活动,确需举办50人以上会议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召集、谁负责”的要求,由组织或承办单位承担主体责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报主管部门审批并向属地指挥部报备。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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