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多月以来,吉林省四平市的6份通告
撰文 | 余晖
今天政知君关注的,是四平。
5月31日,“四平发布”发布了《关于6月2日开展城区居民核酸检测的通告》。
根据通告,四平两次以上未参加核酸检测者将被行拘10天。
通告发布后,“吉林四平两次以上未测核酸拘留罚款”登上热搜。
资料图
“两次以上未测核酸拘留罚款”
四平市全市幅员1.03万平方公里,人口181.4万,其中市区面积1100平方公里,市区建成区面积62.5平方公里。
据四平市卫健委官网介绍,自3月5日以来,全市累计报告本地确诊病例227例,无症状感染者55例。累计治愈出院确诊病例227例,解除隔离管理无症状感染者55例。
四平市发布上述通告的目的是“为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通告中提到,四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6月2日6时至17时开展城区居民核酸检测。
此前至少5次通告都提到了这一问题
政知君注意到,这并非四平市首次在通告中提到对不参加核酸检测者采取措施。
4月28日,四平市发布了《关于4月29日开展城区居民核酸检测的通告》,其中提到了两个细节。
其一,四平市已对4月26日未参加核酸检测的278人中,14人进行训诫,138人收回核酸检测费用,其他人员正在调查核实中。
其二,通告中提到,从即日起,对无故不参加多轮核酸检测的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由公安机关处十日拘留并处罚款。
通报截图
四平市在5月至少发布了5次《开展城区居民核酸检测的通告》,其中5月2日的通告中,把“不参加多轮核酸检测”明确为“两次以上”。
通报截图
在5月9日、5月16日、5月24日和5月31日的通告中,均提到了对两次不参加核酸检测的人依法行政拘留、公开曝光等。
5月16日的通告中披露,四平市已对历次未参加核酸检测的390人进行了训诫,20人行政拘留并处罚金500元,470人收回核酸检测费用。
引起外界争议
政知君注意到,5月7日,《四平新闻联播》播发了《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的 将承担法律后果》的节目。
节目中提到,一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内排查未进行核酸检测人员时,发现铁东区居民崔某某在第23轮全民核酸中未参加采样检测,未向居住地社区报告。
上述报道提到,公安机关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51条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对崔某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追缴历次核酸检测费用。
在节目中,崔某某说,“我认识到错误了,我今后一定配合政府工作,一定积极做核酸,我接受公安机关对我处罚”。
5月31日,《中国新闻周刊》报道,四平市铁西区疫情防控咨询电话工作人员表示,政策以官方发布为准,全民核酸目的是早发现早隔离阳性病人,“前段时间四平疫情挺严重,也隔离了很长时间,疫情扩散对大家都不好。”
微博截图
政知君还注意到,四平市的这一做法也引起了外界的争议。有人认为,应检尽检的初衷是好的,也有人认为于法无据。
比如,5月31日,天目新闻客户端发布了《吉林四平两次以上未参加核酸检测者行拘10天?官方:属实,6月2日开始实施》的新闻。
文中提到,有律师表示,防控疫情也要依法依规,四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内容没有法律依据,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资料 | 新华社 人民网 央视 天目新闻 四平发布等
延伸阅读
吉林四平:两次以上未参加核酸检测人员,行拘10天罚500元
据四平发布官微消息,为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四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6月2日6时-17时开展城区居民核酸检测。本轮核酸检测要求应检必检,不落一人。请各企事业单位、学校、快递物流、卫生机构等按照行管部门要求做好核酸检测,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本区域核酸检测时间,按社区通知准时参加核酸采样。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检测的要向社区报备,在规定时间内到社区或定点检测点补检。
对无故不参加本轮核酸检测的人员,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采取以下措施。
1.“吉祥码”赋“黄码”,限制出入小区和公共场所,补检费用自理并由公安部门进行训诫,两次以上未参加核酸检测的,依法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款500元,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在媒体上进行公开曝光;
2.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无故未参加本轮核酸检测的,经核实,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3.对无故不参加本轮核酸检测的沿街商铺从业人员,除上述措施外,对其经营场所一律关停;
4.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引起疫情传播造成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