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被“双开”!为谋求个人进步搞经济数据造假……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5月31日消息,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第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官网截图

经查,张敬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政绩观偏差,为谋求个人进步搞经济数据造假,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丧失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敬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张敬华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江苏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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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落马的江苏首“虎” 履新省政协11天即告落马

在任上落马半年后,5月31日下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今年60岁的张敬华,江苏泰州人,长期在江苏省内任职,2017年7月,张敬华跻身江苏省委常委,担任南京市委书记兼江北新区党工委书记,2021年2月升任江苏省委副书记,11月20日调任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履新省政协才11天,12月1日被查。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通报称,张敬华除了“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还被批“政绩观偏差,为谋求个人进步搞经济数据造假,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

张敬华是2021年落马的江苏首“虎”,也是十九大以来继江苏省原副省长缪瑞林,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之后的第三“虎”。


张敬华 资料图

去年两度调岗,履新省政协11天即告落马

据官方资料,张敬华,出生于1962年7月,江苏泰州人,1985年6月入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

张敬华1985年从南京大学毕业后,曾进入国家计委综合司工作两年,1987年回到家乡江苏,先后在省计划经济委员会、省生产调度办公室、省安监管理局工作,2001年6月任省经贸委副主任,2004年1月任省国资委副主任。

2006年1月,张敬华出任江苏省政府副秘书长,两年后任省环保厅厅长、党组书记。

2009年7月,张敬华任徐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次年1月任市长,2012年4月调任镇江市委书记。

在镇江工作不满一年,他于2013年3月再次回到省政府,任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2016年3月任副省长,升省部级。

2017年7月,张敬华跻身江苏省委常委,担任南京市委书记兼江北新区党工委书记。

2021年2月19日,张敬华调任江苏省委副书记,不再担任南京市委书记职务。11月20日,江苏省委组织部官网发布干部任免信息,张敬华调任省政协党组副书记。

据《新华日报》报道,2021年11月29日,江苏省政协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张敬华以省政协党组副书记的身份主持会议。这是张敬华落马前的最后一次亮相。

2021年12月1日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丧失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

落马半年后,5月3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布了对张敬华的党纪政务处分结果。

据通报: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第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敬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政绩观偏差,为谋求个人进步搞经济数据造假,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丧失纪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敬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张敬华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江苏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政绩观偏差,为谋求个人进步搞经济数据造假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通报称,张敬华除了“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还被批“政绩观偏差,为谋求个人进步搞经济数据造假,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

经济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是宏观调控的安全线,必须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国家对任何形式的造假始终保持着“零容忍”。

近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关于河北省、河南省、贵州省有关地区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通报》表示,根据群众举报,国家统计局执法检查组分别于2020年和2021年对河北省邢台市,河南省焦作市,贵州省毕节市、安顺市有关县(区)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发现存在不同程度统计违法问题。河北省、河南省、贵州省有关方面共对126名责任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

国家统计局在通报中重申: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要始终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张敬华

张敬华简历

张敬华,男,汉族,1962年7月生,江苏泰州人,1985年6月入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

1981年09月,南京大学经济系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85年08月,国家计委综合司干部(其间:1986年07月至1987年07月中央机关讲师团赴河北省滦县支队队员);

1987年10月,江苏省计划经济委员会综合处科员、副科长;

1993年04月,省计划经济委员会综合处科长;

1994年03月,省计划经济委员会综合处副处长;

1996年10月,省生产调度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

2000年12月,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临时负责人;

2001年06月,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兼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2003年06月,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4年01月,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

2006年01月,省政府副秘书长;

2008年03月,省环境保护厅厅长、党组书记;

2009年07月,徐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0年01月,徐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2年04月,镇江市委书记;

2012年06月,镇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3年03月,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2016年03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2016年05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2017年07月,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兼南京市江北新区党工委书记。

2021年02月,江苏省委副书记

2021年11月,省政协党组副书记

2021年12月,被查

张敬华被查 江苏省委:坚决拥护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决定

去年12月1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张敬华被查。


张敬华

12月1日晚,江苏省委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通报张敬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会议指出,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进行审查调查,充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将自我革命进行到底的坚定决心和意志。江苏省委坚决拥护党中央决定,坚决拥护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决定。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定精神上来,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做“两个确立”的坚定捍卫者。

会议强调,要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更加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张敬华作为省委原副书记,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深刻警示我们,不论什么人,不论在什么岗位,不论职务有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惩处。

张敬华出生于1962年7月,曾任:江苏省经贸委副主任,江苏省国资委副主任,江苏省政府副秘书长,江苏省环保厅厅长,徐州市市长,镇江市委书记,江苏省副省长,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兼江北新区党工委书记等职。去年2月,张敬华任江苏省委副书记,不再担任南京市委书记职务,11月任江苏省政协党组副书记,12月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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