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发布清理小区楼道杂物的重要提示

  关于清理小区楼道杂物的重要提示

  市民朋友们:

  小区是我家,美丽靠大家。为营造整洁、安全、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请大家不要把公共空间变成“私家领地”,不要把楼道变成“停车场”“杂物间”“储藏室”,不要让乱堆乱放堵塞了“安全通道”“生命通道”,尽快将堆放在小区楼道及其他公共区域的各类物品(包括自行车、花盆、鞋柜、纸箱等物品)收回家中保管或自行清理。

  即日起,属地社区(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将对各小区楼道及公共区域开展全面巡查,如发现杂物堆放,将一律按无主废弃物予以统一清理。

  小区是我们共同的家,我们倡议所有市民朋友从自己做起、从门口做起、从小事做起,共建共享“文明鹿城、幸福家园、美好生活”。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温州市鹿城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

  温州市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温州市鹿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5月20日

  关于清理小区楼道杂物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瓯海居民朋友们:

  为了营造安全、整洁、舒适的居住环境,根据《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请您尽快将堆放在小区楼道及其他公共区域的各类杂物(包括自行车、花盆、鞋架等物品)收回家中保管或自行清理。即日起,属地社区(村)、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将对各小区楼道及公共区域开展全面巡查,如发现杂物堆放,将一律按无主废弃物予以统一清理。

  我们倡议所有瓯海居民共同维护美好家园,不要把楼道变成“杂物间”,不要让杂物堵塞了“生命通道”,请大家积极配合,相互转告,相互监督,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瓯海区文明办

  瓯海区住建局

  瓯海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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