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优化红黄码人员就医流程
广安关于优化“红黄码”人员就医流程的通知
一、“黄码”患者就医。
各地要进一步优化“黄码”患者就医流程,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门诊部等不得收治“黄码”患者。如遇“黄码”患者前来就医时,应指导其佩戴口罩,告知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定点医院(各地人民医院)就诊。各“黄码”人员就医定点医院发现“黄码”患者入院时,由预检分诊工作人员引导至发热门诊,进行详细流行病学调查和核酸检测。参照发热患者实行核酸检测留观,阴性方可离开。
对于“黄码”急危重症患者,立即按照相关要求单间隔离予以紧急处置,同时开展核酸排查,不得因等待核酸结果而耽误患者救治。医疗机构在住院病区发现“黄码”患者,应立即将“黄码”患者转运至缓冲病房,同时开展核酸排查,询问流行病学史和新冠肺炎十大症状,患者3天2检阴性、天府健康码转“绿码”后,转普通病房进一步治疗。各定点医院要建立多学科联合救治机制,成立急诊、呼吸、心内、神内、儿科、外科等救治专家组。持续做好急诊抢救、急诊手术和病房缓冲区设置及流程优化工作,确保不发生交叉感染。“黄码”患者治疗结束按规范做好诊疗环境、抢救设备、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二、“黄码”孕产妇就医。
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建立辖区“黄码”孕产妇台账,“黄码”孕产妇就诊定点医院要优化畅通就诊流程,确保“黄码”孕产妇的产检、安全助产及疾病救治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对孕28周以上、有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等高危孕产妇严密监测,在发生异常情况时主动接诊。各地妇幼保健机构和“黄码”孕产妇就诊定点医院均要设立24小时咨询电话并主动告知“黄码”孕产妇,为其提供预约和咨询服务。
三、“红码”患者就医。
医疗机构发现“红码”患者需及时向乡镇(街道)和所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并对相关区域进行临时管控,科学研判后处置,规范做好消毒。
若“红码”患者为不需要医疗救治的人群,则立即联系乡镇(街道)、村(社区)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集中隔离或按照当地应急指挥部要求进行管控,切实保障隔离期间就医需求;若“红码”人员为需要医疗救治的人群,医疗机构应当切实保障患者医疗需求,安排专门时段,专门设备,选择院内相对独立的区域进行治疗,同时开展核酸排查,并做好合理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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