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关于生育津贴的规定
用户投稿 2023-04-18 热点
南京医保局2022年4月15日发布通知,调整生育津贴天数:
、
➤生育津贴计发基数
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申报的月平均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每月按30天计算。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按照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规定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FB8260@QQ.COM 一经查实,立刻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