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虎”龚建华被逮捕(龚建老婆)
(原标题:“老虎”龚建华被逮捕,曾被指“将党和国家的荣誉私相授受”)
据最高检5月20日消息,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龚建华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龚建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1年11月2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发布消息,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建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5月10日,龚建华被“双开”。
纪委通报指出,经查,龚建华丧失理想信念,弃守职责使命,背离“两个维护”,组织“小圈子”“小团伙”,搞“七个有之”,污染政治生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会工作的决策部署不力,私下操作劳模评选事宜,将党和国家的荣誉私相授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权思想严重,贪图享乐,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工录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打探中央巡视、纪律审查事项,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等;大搞权力寻租和家族式腐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出让、项目开发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龚建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龚建华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江西省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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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投案半年后,龚建华被“双开”!中纪委通报中有多处罕见表述
5月10日下午4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省总工会原主席龚建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纪委网站截图
通报指出,龚建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龚建华于去年11月主动投案。2021年11月2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发布消息,龚建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龚建华 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龚建华生于1962年6月,江西南昌县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仕途一直没有离开江西,有南昌、宜春、抚州3市工作经历。
2000年后,他历任南昌市副市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等职,2006年任宜春市市长,2011年任抚州市委书记。2014年,龚建华晋升江西省委常委,兼任省委秘书长。2015年3月,他任江西省委常委、南昌市委书记。
2017年1月,龚建华转任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后兼任江西省总工会主席,至去年主动投案。
并非首个搞家族式腐败的江西“老虎”
龚建华是十九大以来江西落马的“第四虎”,前三人分别是原副省长李贻煌(2018年1月被查)、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史文清(2020年9月被查)、省政协原副主席肖毅(2021年5月被查)。
龚建华曾是“老虎”苏荣的下属,后者在2007年至2013年担任过江西省委书记。2014年6月,时任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的苏荣落马。
史文清 资料图
据媒体梳理,龚建华并非首个搞家族式腐败的江西“老虎”。2021年3月,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史文清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史文清的“双开”通报中,也指其“腐化堕落,家风败坏,大搞家族式腐败”。
近年被曝光的家族式腐败的官员不在少数,海南省委原常委、海口市委原书记张琦曾被指出“家风败坏,伙同家人大肆收钱敛财、大搞权钱交易”。上个月刚被公诉的浙江省委原常委、杭州市委原书记周江勇,其“双开”通报中也有“搞家族式腐败”的表述。反腐电视专题片《零容忍》曾披露,他与弟弟一个从政、一个经商,他利用公权力为弟弟经商提供帮助。此外,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何兴祥也被指“家风不正,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龚建华2014年卸下抚州市委书记之后,继任者就是此前落马的江西省政协副主席肖毅。肖毅于2015年4月至2021年3月主政抚州。如今两任抚州市委书记均落马。
肖毅 资料图
去年11月13日,肖毅被“双开”,通报措辞也相当严厉。肖毅被指搞权色、钱色交易,不重视家风建设,寡廉鲜耻、道德败坏,随意决策实施重大项目,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纵容、默许特定关系人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私利。
通报中还点出,肖毅滥用职权引进和支持不符合国家政策的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违规举债上项目、搞建设,造成恶劣影响。这是中纪委在官员处分通报中,首次提起不当“挖矿”活动。
“双开”通报现多处罕见表述
根据中纪委给出的党纪政务处分通报,龚建华被指丧失理想信念,弃守职责使命,背离“两个维护”,组织“小圈子”“小团伙”,搞“七个有之”,污染政治生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会工作的决策部署不力,私下操作劳模评选事宜,将党和国家的荣誉私相授受。
他还被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权思想严重,贪图享乐,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干部选拔任用、职工录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打探中央巡视、纪律审查事项,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等;大搞权力寻租和家族式腐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出让、项目开发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中提到龚建华“搞‘七个有之’”,这种表述在以往的落马官员案例中十分罕见。
“七个有之”,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指出的无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一些突出问题,是从无数案例中抽象和总结出来的,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即“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要求: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
此外,通报中还有几个罕见表述: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会工作的决策部署不力,私下操作劳模评选事宜,将党和国家的荣誉私相授受。
有媒体注意到,早在2016年龚建华担任南昌市委书记时,就曾在座谈会上强调,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级工会组织要自觉把关心爱护和尊重培养劳模作为重要职责,拓宽评选劳模的视野。
公开报道显示,2018年5月16日,江西省总工会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选举时任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建华为省总工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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