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3年后,刘乐国被查!此地三任公安局长均落马

5月17日下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辽宁省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刘乐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上官河注意到,1957年2月出生的刘乐国已于3年前退休,他曾任大连市副市长、大连市公安局局长。其继任者,大连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杨耀威两个月前刚刚被查。在刘乐国之前,王立科也曾任大连市公安局局长。

刘乐国:

从建筑工人成长为公安厅副厅长

刘乐国,男,汉族,1957年2月出生,1975年12月参加工作,198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刘乐国曾是辽宁省营口市教育局基建工程队的一名工人,还当过辽宁无线电厂厂办副主任。公开简历显示,1991年,刘乐国进入营口市老边区公安分局政治处工作,从此在公安系统扎根。


刘乐国资料图

2003年10月,刘乐国任辽宁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2007年5月被明确为副厅级,2008年9月任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2013年赴大连任大连市副市长、大连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2017年11月刘乐国回到辽宁省公安厅任党委委员,2018年9月离岗待退休,2019年3月退休,至此番被查。

从时间上来看,刘乐国在大连市公安局局长任上的时间为4年。公安部网站信息显示,2017年3月,时任大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刘乐国接受由公安部新闻中心、人民网、人民公安报社主办的“平安中国”网络访谈。

2015年9月23日,中央政法委和公安部在大连召开全国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现场会。网络访谈中,在谈到“升级版”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时。刘乐国举了个例子:“我们可以把立体化防控体系形象地比喻成‘一个人’,那么,指挥调度就是人的‘大脑’,打造‘升级版’,最先做的就是要升级‘大脑’,只有‘大脑’灵活了,控制起‘四肢’来才能得心应手。可以说,一个突发案事件,处置化解成功与否,指挥调度至关重要。”

访谈中,刘乐国还谈到了“互联网+警务”工作模式:“我们通过对接整合全局公安业务资源,全部集成到‘大连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内,目前已实现了‘简易事故快速处理’‘车辆违法信息查询’‘出入境业务在线查询’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业务,使群众能够通过关注一个公众平台完成各项公安业务在线办理。”

继任者杨耀威:

从警38年,免职半年后被查

今年3月15日,辽宁省纪委监委通报:大连市政府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杨耀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杨耀威,正是刘乐国离任后的新一任大连市公安局局长。据辽宁日报消息,2017年11月24日,大连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经表决,会议决定免去刘乐国的大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任命杨耀威为大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杨耀威,男,汉族,1962年4月出生,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9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


杨耀威资料图

杨耀威是一名“老公安”,长期在辽宁工作。1983年,他成为朝阳市北票县公安局冠山派出所实习民警。此后,他从警38年,先后在北票县公安局、锦西市公安局、葫芦岛市公安局任职,2004年后历任葫芦岛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党委副书记,辽宁省公安厅经济犯罪案件侦查总队总队长等职。

2012年,杨耀威任丹东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15年转任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2017年11月,杨耀威任大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2021年8月免职。

就在两个多月前,杨耀威的上司辽宁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王大伟在任上被查。

“前任”王立科:

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

“老虎”王立科,曾于2009年至2013年间任大连市公安局局长,从时间上倒推,恰好在刘乐国任职大连之前。

王立科,江苏省委原常委、原政法委书记。2020年10月中纪委通报,王立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接受调查。


王立科资料图

王立科出生于1964年12月,山东蓬莱人,早年在辽宁省公安系统工作,曾任葫芦岛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大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等职。

2013年春,王立科南下江苏省,任省长助理,省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12月晋升江苏省副省长。

2015年11月,王立科出任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并兼任省公安厅厅长一职,直到2017年9月不再任省公安厅厅长。

“双开”通报指出,经查,王立科从未真正树立理想信念,从未对党忠诚老实,政治上毫无原则,丧失“四个意识”,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为谋求个人职务晋升大搞政治投机、攀附贴靠,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权思想严重,生活奢靡腐败,违规长期占用公车和办公用房,长期安排多名公职、现役人员为其及家人提供服务;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篡改、伪造个人档案,卖官鬻爵,严重破坏任职地区政法系统特别是公安系统的政治生态;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权谋取私利,腐化堕落,大搞钱色交易;贪婪妄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他人贿送巨额财物,肆无忌惮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贷款办理、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长期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电视专题片《零容忍》第一集《不负十四亿》中,王立科在专题片中称,在2008年下半年,时任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的孙力军到辽宁省公安厅考察,结识了时任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的王立科。在王立科眼中,孙力军岗位重要,又很年轻,上升空间很大,于是借各种机会拉近与孙力军的关系。

2011年,王立科在孙力军到辽宁出差期间,首次送上一张存有1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卡,孙力军毫不推辞就收下了。此后,王立科多次到北京等地看望孙力军,送上银行卡、美元、公司股份。

孙力军说,王立科每年来北京四五次,每次都送给自己30万美元,放在一个小海鲜盒里面。每次来,王立科都告诉孙力军:“我来给你送点‘小海鲜’。”孙力军一听就知道是怎么回事。王立科送的“小海鲜”到案发时累计折合人民币9000多万元。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综合报道

部分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北京日报、北京青年报

作者:上官小河

微信编辑:皮小姐

校对:晓川 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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