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0时起广安区全域实施临时静态管理
广安市广安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对广安区全域实施临时静态管理的通告(第6号)
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实际,经区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自5月17日0时起,对广安区全域(含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实施临时静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广安市广安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第4号、第5号通告,本通告与第4号、第5号通告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通告为准。
二、对城区、场镇严格实行网格化管理,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有物业管理的小区(楼宇)只保留一个出入口,无物业管理的小区(楼宇)设置硬质隔离围栏且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入口处均设置进入人员查验服务点,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对进入人员一律查验健康码、行程卡、通行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落实测体温、戴口罩,对外来人员予以劝返。
三、对各村实行封闭管理,只保留一个主出入通道,设置交通检查服务点,安排专人值守,外来人员、外来车辆一律不准入村;所有居民除就医等特殊情况外不离村。
四、对城区居民小区人员外出采购实行限时、限次管理,城区居民凭通行证,划分时段、错峰外出,每户每天只能安排1人外出采购1次,每次外出时间不超过1小时。
五、对确因工作需要出入住所和单位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凭疫情防控工作人员通行证出入;企业员工通行由所在单位向区应急指挥部报批,并向属地街道(社区)报备后,由企业统一安排车辆“两点一线”接送。
六、对广安区全域实施临时道路交通管制,除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用车、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医疗救治车辆、民生保供车辆、物资配送车辆、抢险救援车辆、应急车辆、殡葬车辆、军警车辆等以及相关部门核发通行证的车辆外,其余社会车辆(含二、三轮电动车、摩托车、非机动车)禁止通行。严格通行证管理,驾驶车辆须持通行证通行。对违反临时交通管制要求的相关车辆和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5月17日至5月20日,实行多次全域全面全员核酸检测,广大居民群众按照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安排,分时段参加核酸检测。对不按要求接受核酸检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八、鼓励广大居民群众对违反疫情防控管理措施的行为予以举报,经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举报电话:0826—2298988。
九、本通告自5月17日0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作出调整,并及时向社会通告。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给广大市民群众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敬请大家理解、支持、配合,并齐心协力、团结一致,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广安市广安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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