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租房租赁担保方式有哪几种?

  公租房租赁担保有保证人担保履约承诺两种方式。

  采用保证人担保的申请家庭:

  在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期间,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租赁合同规定的租金缴纳义务时,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代为支付租金。

  采用履约承诺方式的申请家庭:

  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应当承诺履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约定,同意在取得《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后和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期间,不将申请家庭成员名下的私产住房或公有住房出售、置换、赠与或过户、分户、并户给申请家庭成员以外人员。当申请家庭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租赁合同义务时,属地区住建委属地区住建委及项目经营单位可依承诺通过法律途径处置该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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