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违法面积刑事责任(土地违法处罚裁量标准)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四百一十条的规定,以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十亩以上的;
(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三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土地五十亩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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