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行政处罚法院强制执行(环保行政处罚法院强制执行流程)

《行政处罚法》第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这就是行政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处罚最重要的原则,也是依法对行政处罚提出的根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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