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如何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

离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这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公证。
一、离婚协议书公证需要的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
2、子女的户籍证明;
3、离婚协议草稿;
4、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证、存单等;
5、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离婚协议公证的程序、流程:再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时,夫妻双方当事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具体的程序是:
1、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及行为能力、意思表示。
2、审查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协议内容:
询问离婚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离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审查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未成年子女是否作了妥善安排;
宣传法律,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意见;
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债权债务的处理意见;
询问双方当事人对探视权的约定。
3、出具离婚协议的公证书。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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