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租赁合同可否解除(无偿租赁合同解除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234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根据该规定,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死亡,与承租人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者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据此,集体荒地的承租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租。村集体如想解除承包合同,可以采取协商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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