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公司收取保暖费依据是啥(供热公司收费制度)



供热公司供热要收取保证金合法。已装修但确实常年无人居住的房屋报停须向民安供热公司缴纳报停保证金(一个采暖季全额热费,一个采暖期内经查实确无居住,足额退回保证金),同时缴纳10%的户间传热费。室内住人热用户禁止办理报停手续。若报停用户房屋存在居住事实,民安供热公司将按与热用户签订的《报停协议》约定全额收取本年度热费,拒不缴纳的,民安供热公司将从报停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在供热行业,热用户申请常年居住的房屋停止供热的行为属于“蹭热”。在一般情况下,当1户住户办理停热时,会导致周围邻居室温下降2℃至3℃。如果一栋居民楼内有3成以上用户停止供热,那么整栋楼正常供热就会受到很大影响。“蹭热”一族不仅损害了其他热用户的利益,容易造成邻里之间不和谐,故民安供热公司要求报停热用户须提供由四周相邻热用户签字同意的报停申请书。申请常年居住的房屋停止供热属于“蹭热”行为,此行为严重影响其他热用户用热利益,加大城区集中供热热量损耗,对民安供热公司的正常供热造成极大的损害。



为杜绝“蹭热”行为的发生,民安供热公司向常年无人居住的房屋申请停止用热的热用户收取报停保证金(一个采暖季全额热费,一个采暖期内经查实确无居住,足额退回保证金),同时,民安供热公司呼吁城区居民,“蹭热族”在考虑个人利益时,也要兼顾邻居,别暖了小家冷了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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