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已立案有案号没开庭时间

立案到开庭的时间没有规定,一般开庭前3天才会通知双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法院立案后会根据法院的流程安排开庭时间,如果从立案起尚未超过6个月,建议耐心等待,可以与受理案件的法院联系了解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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