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罪与侵占罪可以同时存在吗?

一、敲诈勒索罪与侵占罪可以同时存在吗?

1、敲诈勒索罪与侵占罪可以同时存在,至于是否同时存在,与敲诈勒索行为、侵占行为是否同时存在,且都满足敲诈勒索罪、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有关。

2、敲诈勒索需要以暴力、胁迫等手段使对方产生恐惧心理,基于恐惧心理处分财产,并且行为人需要获得财产,才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侵占罪要求行为人拾得占有物后拒不归还占有物。

失主答应支付报酬属于单方允诺行为,受到民法保护,如果拒不支付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3、犯敲诈勒索罪的处罚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区别是什么?

仅从字面看,“威胁”既是抢劫罪的手段之一,又是敲诈勒索罪的基本行为方式。但是,其威胁的特定内涵不同

(1)从威胁的方式看,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直接发出的;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当面发出,也可以通过书信、电话或第三者转达。

(2)从实现威胁的时间看,抢劫罪的威胁表现为扬言如不交出财物,就要当场实现所威胁的内容;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则一般表现为,如不答应要求将在以后某个时间实现威胁的内容。

(3)从威胁的内容看,抢劫罪的威胁,都是以杀害、伤害等侵害人身相威胁;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内容则比较广泛,包括对人身的加害行为或者毁坏财物、名誉等。

(4)从非法取得财物的时间看,抢劫罪是实施威胁当场取得财物;而敲诈勒索则可以在当场,也可以在事后取得。可见,这两种犯罪中的威胁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如果案件事实同上述抢劫威胁的各特点相符合,应以抢劫罪论处。如果其中有一条不符合,则应以敲诈勒索罪论处。

敲诈勒索罪与侵占罪、抢劫罪等罪名之间是存在区别的,这些罪名成立的时候,导致的直接后果通常表现为公民的财物权利受损。对于遭受到敲诈勒索、或者是抢劫等,导致财物受损的公民来说,可以不必区分侵害自己财物则是否构成犯罪、具体犯了什么罪,就能向公安机关报案。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FB8260@QQ.COM 一经查实,立刻删除。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 (有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