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遭受民事欺诈归哪管?(民事欺诈归谁管)

一、在我国遭受民事欺诈归哪管?

公民遭受到民事欺诈行为后,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立案侦查。

民事诈骗归公安管辖,法院判决。民事欺诈主要是指行为人为了用于经营,借以夸大履行能力等欺诈行为以诱使对方当事人陷入认识错误并与其订立合同,不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只希望通过实施欺诈行为获取对方的一定经济利益。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二、如何认定欺诈行为?

构成欺诈行为一般必须具备以下4个要件:

1、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

欺诈的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陈述是虚伪的,并会导致对方陷入错误认识,而希望或放纵这种结果的发生。

2、欺诈人实施了欺诈行为。

欺诈行为,是指欺诈人故意陈述错误事实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

3、被欺诈人因欺诈而陷入错误。

所谓错误,是指对合同内容及其他重要情况的认识缺陷。构成欺诈,一般必须是被欺诈人的错误认识与欺诈人的欺诈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被欺诈人因错误而为意思表示。

如果被欺诈人的意思表示并不是因欺诈行为而作出的,也不构成欺诈。这表明被欺诈人的意思表示与欺诈行为之间具有因果联系。

三、民事欺诈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1、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在《民法典》中欺诈也是致使民事行为无效的行为。

2、欺诈行为常常因触犯多个法律部门的规定,从而将使行为人承担民事的、行政的乃至刑事的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民事欺诈行为在我国的消费者和销售者、经营者之间是比较常见的,当消费者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此时也是需要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的,可以请求当事人进行赔偿,也是可以请求违约金的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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