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与著作权的联系包括什么?
一、商标权与著作权的联系包括什么?
著作权与商标权属知识产权,它们之间有许多相同之处。有如下几个方面:
1、它们的客体都是无形的财产;
2、这些对知识产品的专有权利都是法律所赋予的;
3、它们都具有专有性、地域性和时间性特征。
二、著作权与商标权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1)保护的对象和范围不同
著作权的对象是作者所创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是有形资产。其作品包括以下形式:文学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对著作权的保护范围是指这些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
而商标权的对象是以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的注册商标,属无形资产。对商标权的保护范围以核准注册的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2)原始权利产生的途径不同
著作权在我国同其他大多数国家一样,都是在作者的作品创作完成之后,即依法自动产生,而不需要经过任何主管机关的审查批准。而商标权在我国实行的是注册在先原则,只有经过最先申请注册并获主管机关的审查核准后,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
(3)国家主管机关和适用法律不同
我国《著作权法》是管理著作权的基本法律。国家版权局是主管全国著作权的管理工作。
我国《商标法》是管理商标的基本法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是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
(4)保护的目的不同
著作权保护的是在文学,艺术和科学方面所创作的作品和与此相关的权益。其目的在于鼓励有益于社会的作品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和繁荣。
商标权保护的商标,是具有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显著特征的标志。保护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生产者保证商品质量和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的利益,促进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公平竞争。
(5)时效性不同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公民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如果是合作者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50年。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电影,电视,录像和摄影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作品自创立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期满可以续展注册,而且可以无制重复申请,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均为10年。
著作权与商标权虽然都属于知识产权,但是区别还是比较大的,著作权只有十年或者是二十年的法律保护期,之后就可以被大众使用了。但是对于商标权来说,在使用期限届满之前,还可以提出续展的请求,然后就又可以继续使用该商标了。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是有他人实施了侵犯自己的著作权或者是商标权的知识产权的权利的行为之后,此时专利人都可以法律为依据,提出诉讼请求的,此时也是一定要及时的收集相关的证据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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