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是否必须同一罪名吗?

一、共同犯罪是否必须同一罪名吗?

不一定,共同犯罪当然可以构成不同罪名。共同犯罪是指共同实施犯罪行为,而非构成共同罪名,同一犯罪行为可能会因行为人之间自身状况不同而导致构成不同罪名,比如年龄、精神状况等,所以共同犯罪当然可以构成不同罪名。

共同犯罪的特点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需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这也是包括了法人、单位等法律拟制的人。

2、共同犯罪人的主观意思必须是共同犯罪上的故意。

3、共同犯罪人的可观意思必须是共同实施犯罪的行为。

4、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必须是共同犯同一件犯罪事情。

二、单位犯罪与共同犯罪的区别有什么?

(1)产生犯意的时间不完全相同

单位犯罪中,犯意只能产生于犯罪行为实施以前。这是因为,单位犯罪总是在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单位负责人决定之后才去实施,因而必然是在犯意产生之后才去实施。共同犯罪中,犯意产生的时间是较为随意的,既可以是在实施犯罪以前,也可以在实施犯罪过程中。

(2)犯意的种类不同

单位犯罪中的行为人在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共同犯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既可以都表现为直接故意,也可以有的表现为直接故意,有的表现为间接故意,还可以都表现为间接故意。

(3)承载犯意的最终主体不同

单位犯罪中,除了存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犯意外,还存在一个单位犯意,并且最终是以单位整体犯意来追究的,即在单位犯罪中,犯罪活动是以单位的名义实施的,个人意志要通过单位的意志表现出来。共同犯罪中,除了各个共同犯罪人的犯意外,不存在其他犯意,犯罪活动一般就是以犯罪分子的名义实施的,不存在以另一个单位的名义实施犯罪的情况,即使是以另一个单位的名义实施的,也不能代表该单位的意志。这是区分单位犯罪和共同犯罪的一个重要标准。

(4)犯罪动机不同

单位犯罪中,各犯罪人实施犯罪活动的动机是为了实现单位利益。共同犯罪中,各共同犯罪人实施犯罪活动的动机是为了实现个人目的。这是区分单位犯罪和共同犯罪的另一个重要标准。当犯罪分子利用单位的名义实施犯罪时,究竟是按照单位犯罪处理,还是按照共同犯罪处理,就必须考查是为了个人利益还是为了单位利益。

共同犯罪不一定是同一罪名,单位犯罪和共同犯罪的主要区别表现在产生犯罪的意愿时间不相同,犯罪的种类不同,犯罪的动机不同,所承载的犯罪主体不同。单位犯罪表现为主观故意犯罪,而共同犯罪既可以表现为直接故意,也可以表现为间接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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